本报讯(记者 王生霞 通讯员 刘兰兰)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谭丙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告人谭丙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谭丙乾案的查处,缘于2018年6月青海省纪委监委经海西州纪委监委移交给都兰县纪委监委的一条“关于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谭丙乾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都兰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经州纪委监委批准,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谭丙乾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这是都兰县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专案组查明,谭丙乾自2011年起,七年时间三次调任,在每一任上都大搞权钱交易,短短几年时间收受巨额贿赂。
谭丙乾的受贿行为始于2011年1月。当时都兰县开展乡镇卫生院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时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谭丙乾利用职务之便,将工程指定给陈某某后,收受陈某某5万元。2016年,他调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这几年间,他手中掌握了更多项目,胆子也越来越大、贪欲更强,多次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发包,违规向招标公司打招呼指定中标单位,违规分解分包项目工程给无资质的工程承包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20余人的巨额财物503万余元。到案发时,另有52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次次伸手,一次次碰触法律“红线”,更遑论党的纪律。2014年8月,谭丙乾的女儿考入大学,他以升学宴的名义宴请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收受礼金2.7万余元。2017年他与妻子、2018年妻子和女儿到北京,项目老板尹某某均热情招待并为他们支付食宿费用和机票钱。谭丙乾对妻子和女儿违规行为的默许和纵容,直接导致了妻子也成为案件涉案人员被另案处理。
“由于自己党性丧失、价值观错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失去了自由也毁掉了家庭,现在自己千般悔恨、万般痛心,想想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啊!”谭丙乾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忏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