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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记入诚信档案 监考员安检不规范将被追责

2019-05-06 08:00 作者:李立红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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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5日讯(记者 李立红)今天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获悉,山东建立完整的考试违法违规责任追究体系,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并开展诚信法纪教育,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新闻通气会现场。

成年人考试作弊记入诚信档案 通报学校或单位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相应处理。将未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年内不再发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可将记录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删除;将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把作弊考生情况向其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在校学生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如下7种情形之一,属失职渎职行为:安检不规范、不认真致使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未发现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实施作弊的;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考生违纪作弊的;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的;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答卷丢失、损毁、泄密的;参与考试作弊的;其他违反监考管理规定的。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有如下5种情形之一,属主考、副主考失职渎职行为:考场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的;五分之一(含)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答卷丢失、损毁、泄密的;考试中出现重大考试事故的;其他违反考点管理规定的。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考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考、副主考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区有如下4种情形之一,属考区负责人失职渎职行为:发生2个(含)以上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各有五分之一(含)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发生重大考试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形成重大舆情事件的;考试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出现管理事故的;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考区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通知》还将考风考纪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和教育管理水平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出现作弊情况较多的学生所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已获先进称号、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辖区内多所学校出现较多作弊学生情况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进场前须经过两次安检 考后抽检监控录像

在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工作中,《通知》在制度建设上更加完善。

考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要重点对安全保密、考试环境和考试实施准备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排除一切考试风险。

考中,严把入场关,实行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封闭区,对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严防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查替考违法行为;全程做好监考工作,重点防范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考试作弊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的考场监督作用。

考后,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分级抽检,发现违纪作弊、考务管理等问题,倒查追查监考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开展诚信法纪教育 每学期至少一两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

“《通知》出台的目标是维护教育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增强‘考试育人’的观念。”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说,解决考试安全问题,基础在于诚信、守法,应当围绕考试加强诚信法纪教育。

《通知》要求,把诚信法纪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日常性、经常性教育活动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两次诚信考试主题班(队)会;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形成震慑,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考试违纪违法行为也作出规定,要加强普法宣传和告知力度,既严肃法纪、提高考生诚信守法意识,又防止出现因对有关规定不理解、不了解导致的违规处理争议纠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于2019年4月至6月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其中,4月16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严格考试管理、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考试作弊犯罪活动、清理整顿助考培训机构和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五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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