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双开”两年后,甘肃定西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双彦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据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6月26日,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甘肃省定西市政协原副地级干部彭双彦受贿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彭双彦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彭双彦受贿所得赃款,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彭双彦于2006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担任定西市渭源县县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87万元。
会宁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双彦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彭双彦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彭双彦,女,汉族,1964年5月出生,甘肃漳县人,1993年1月入党,1981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早期,彭双彦只是家乡的一名小学教师,从渭南师专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当地中学任教,随后步入仕途,从基层的乡干部、乡长、乡党委书记,再到漳县县委副书记、定西县委副书记、定西市安定区委副书记,2006年11月出任渭源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次年1月去代转正。
2011年11月,彭双彦出任定西市政协副主席,2016年11月卸任。
2017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援引甘肃省纪委消息,甘肃省定西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双彦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两个月之后,甘肃廉政网发布了彭双彦被“双开”的消息:经查,彭双彦违反组织纪律,干部档案造假,且在组织向其函询、与其谈话时,均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点评:彭双彦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双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