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武兴堂、王忠良等1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高利转贷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赌博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19名被告人及23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自2015年8月份,被告人武兴堂、王忠良以三联大厦为据点,以三联家电为掩护,对外以“三联投资”名义合伙高利放贷。先后纠集被告人宋洪彬、付宗润、赵志辉、孙野、于东钲、郭保宏、郭保志、陈雪、李国新、李延庆、魏海山、周洪双、孙宇等人加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催讨高利贷债务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武兴堂、王忠良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10月份,武兴堂、王忠良因利益分配问题“分家”,王忠良带领宋洪彬等人搬离三联大厦。武兴堂以三联大厦为据点,纠集被告人王学良、郭保宏、王志鹏、李连兵、张春光等人继续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催讨过程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主要通过与借款人签订空白借款合同、扣除“砍头息”、将不动产更名过户抵押、肆意要求借款人追加抵押物、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以高利放贷谋取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恐吓、诈骗、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手段强索利息、违约金、强占抵押物等,以此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共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2起,其中抢劫犯罪1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诈骗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2起、高利转贷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2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的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残害群众,在东营市一定区域内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庭前准备
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东营区法院为未委托辩护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规范庭审和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组织召开了四次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审理案件程序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对提出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因本案社会影响重大,依法组成了7人合议庭。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合议庭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举证方式、质证顺序和法庭调查重点,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庭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该案采取网络庭审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本案庭审预计持续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