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陈富香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陈鸿志犯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十余项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1月4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20名重大黑恶在逃人员中,20人中有一名女性叫陈富华,上游新闻记者获悉,陈富华是陈鸿志的妹妹,陈鸿志还有一名姐姐叫陈富香,去年被公安部A级通缉后落网,也在此次审判中获刑。
▲陈鸿志。(图源于网络)
陈鸿志涉18个罪名,非法拘禁30多人骗贷近600亿元
长治中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刘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七十余人。
该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骗取贷款和票据承兑、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将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该组织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和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作案百余起,其中犯罪事实91起、违法事实27起,涉及18个罪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
该组织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6起,致1人死亡、8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1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实施非法拘禁17起,30余人遭到拘禁,通过上述暴力犯罪在当地形成威慑力;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该组织在山西省柳林县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现场。(图源于山西高院)
让黄河改道扇县委书记耳光,陈鸿志一审死缓
长治中院依法裁判,被告人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不报安全事故罪、妨害作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鸿志是山西吕梁柳林县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生意遍布煤炭、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总资产达百亿,是当地大名鼎鼎的首富。央视新闻频道曾以《山西破获特大涉黑团伙,暴力敛财巨额财富触目惊心》全面披露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涉黑案。
据报道,陈鸿志的住宅达3800多平米,后靠山、前望黄河,曾为了风水修改黄河河道,在家门口修建大坝。
柳林县委原书记王宁被曝是一名被陈鸿志用金钱操控的官员。陈鸿志甚至曾当众打了王宁一个耳光,原因就是王没有办好他嘱咐的事情。此外,柳林县成家庄镇原党委书记陈秋平称,因未满足陈鸿志无理要求,遭到陈鸿志恶意报复,家里祖坟被挖,陈秋平自称被迫于2017年10月辞去镇党委书记一职。
▲陈鸿志妹妹陈富华。(图源于网络)
陈鸿志妹妹被公安部通缉,姐姐获刑
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召开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部署视频会,公安部当日对20名重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
上游新闻记者名单发现,山西籍在逃人员2名,其中有一名女性通缉犯,叫陈富华。
这名80后陈富华是陈鸿志的妹妹。
通过企查查查询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系显示,陈鸿志的控股公司、陈富华、陈富香均持有该公司股份,而陈鸿志则是该公司董事。
此前的2018年8月3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其中名列第二的陈富香是此次通缉令中唯一一名女性,她的另一个身份是山西吕梁柳林县涉黑首富陈鸿志的姐姐。半个月后的9月15日,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经过“7.14”专案组的缜密侦查,在陕西延安警方的配合下,长治市公安局将在逃人员陈富香成功抓获。
11月5日,长治中院对冯彦军、陈富香等6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记者 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