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中共烟台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耀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烟台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王耀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