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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称治近视无效退款到头耍赖 工商提醒防陷阱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9-18 23:13:57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9月19日讯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永安路工商所的消费者投诉受理员接连接到几起关于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或不承认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不少消费者因为轻信了商家的口头承诺而调入销售陷阱。

    9月3日,家住李沧区振华路的王女士来到工商所投诉,称其为儿子购买的某眼镜店的治疗近视产品没有效果,而店主曾经承诺无效退款,现在去找店主退款他却矢口否认。经过工商人员的询问,王女士称只有当时发

的一张宣传名片上写着无效退款,没有其他的证据。工商人员去眼镜店协商时,店主称“我们并没有订立合同表明怎样才算是无效,你们没有证据”,使协调工作非常被动。

    9月7号,家住李沧区永宁路的李先生在某健身房办的健身卡同样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健身房在推销自己的健身卡时有这样的宣传“如果一整个月都没有来健身房的消费记录,季卡自动延期一个月”,8月份李先生正好出差一个月没有去健身房,结果九月份去健身房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健身卡并没有延期,于是找健身房理论,健身房抵死不认,李先生来到了永安路工商所。经询问之下,李先生说当时长了个心眼儿,让在合同上注明了这一条并有主管人员的签字,有了这个就好办了,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之下,在铁的证据面前,健身房承认了自己的工作失误并给李先生的健身卡延期了一个月。

    经过这两个实例,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平时消费时,尤其是在十一购物旺季,不要因为商家的口头承诺而盲目的进行消费,如果真的要消费,也要留有口头承诺的语音证据,或是将口头承诺变为书面合同,以有利于自身维权。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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