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9日讯 本月10日起,海润自来水集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原四方区邢台路13号、嘉善路50号、人民路375号、杭州路179号共4处长期拖欠水费用户实施“限时供水”。“限时供水”期间每天定时送水1至3小时,以保障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据悉,上述4处近几年共拖欠水费54万余元,分别为邢台路13号363040元;嘉善路50号12822.5元;人民路375号86682.5元;
据了解,近年来自来水欠费额度与日俱增,尤其是居民生活用水欠费金额居高不下,截至目前已累计欠费7000余万元,供水企业的运作面临经营危机,还对城市供水的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为合理有效地回收欠费,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经青岛市有关部门批准,自去年起对欠费金额较大且多次催缴无效的部分居民小区、楼院实施限时供水,收到明显效果。本次“限时供水”已提前30日对欠费用户张贴《催缴水费通知》,对逾期仍未缴费的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8日将提前48小时张贴《限时供水通知》,10日起开始限时供水。
另外,浙江路3号、潍县路77号、红岛支路4号、东平路37号己、东平路37号辛、商河路5号、浙江路2号、上海路65号、浮山后六小区(1号楼2单元、3单元, 45号楼3单元,57号楼3单元,62号楼5单元,65号楼1单元,82号2单元)、浮山后一小区(1A26号楼2单元,1B05号楼2、3、4单元,1B06号楼3单元,1B12号楼1单元,1B5号楼半地下室)、浮山后四小区(4B26号楼1、2、3、4单元,4C26号楼1、2、3单元)、东海东路2号楼1、2、3、4单元、王家村社区、香港东路27号已报批限时供水,也将面临用水不便。
如协商解决补缴欠费,避免因限时供水给生活造成不便。联系电话:86017057。限时供水期间海润自来水集团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实施方案进行。(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