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0日讯 近日,市民林女士向宁夏路工商所反映,自己花了6000元定做的窗帘遭到商家偷工减料,不但影响窗帘美观,还被多收了不少钱,林女士要求退货重做。经过调解,窗帘店除退款200元外,另外补偿200元。
原来,林女士在某窗帘店定做全套窗帘,共花了6000多元,特别是客厅的窗帘,精心挑选,最终以每米160元的价钱成交。全部安装后,林女士发现自家客厅窗帘的效果怎么都不如窗帘店挂的好看,没有层次感,她用尺量了窗帘的宽度只有8米,而她家这面窗子加起来有4.3米宽,按照常规,窗帘最起码要做8.6米宽效果才会好。林女士又对照了定单上的尺寸一看,顿时火冒三丈,定单上居然写着窗帘宽度9.2米。她立即找到窗帘店主,问询原由,并要求重做。店主回答称,林女士选的这款窗帘是对花的,比较浪费料子,无法重做。
林女士无奈之下投诉到宁夏路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联系了商家,一起上门实际测量窗帘的宽度,经现场实测,窗帘确实只有8米的宽度,而实际收了9.2米的钱。商家承认存在误差,减去对花的损耗,可以退钱给林女士。经过调解,林女士同意窗帘不重新定做,但窗帘店除退款200元外,另外补偿200元。
宁夏路工商所提醒消费者,市民在定做窗帘时,很少有想到量一下窗帘的实际宽度是多少,因此发现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小,这也就给商家有了投机取巧的机会。随着室内装修的档次越来越高,窗帘的价格也提高,商家在这方面偷工减料就有利可图。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定做窗帘时要留一个心眼,做完后可以自己实际测量一下尺寸是否与定单相符,免得被不法商家欺骗。(记者 朱颖 通讯员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