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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公积金按月划付 20问答详解新政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12-09 13:32:15 字号:TT

    17、我这个月7日正常还款后,又办理了提前结清,下个月还能划付吗?划付额度是多少?

    答:还可划付最后一次,额度为这个月正常还款金额,提前结清还款金额不予划付。

    18、由于单位缴存不及时,当月无金额可划付,当月贷款全额逾期,如果我没有自行还款,即使以后继续缴存,划付是否也会自然中断?

    答:划付是按照您上月实际还款额计算确定,在全额逾期(即上月无还款额)的情况下,本月划付虽不会停止,但划付金额为0,在您实际还款后将会有相应的划付金额。

    对上述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支取划付是方便职工提取、还贷的一种措施,无划付金额或无法划付的,不免除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也就是说,不管划付金额是多少,您都负有按时还款的义务。另外,如果您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形成逾期,中心有权终止支取划付业务。

    19、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缴存,当月无划付金额,我应该自己存款还贷款,但这样是不是未划付的那个月金额以后也不会再划给我了?

    答:在委托划付期间是这样的。但也分两种情况,(1)如果您的月缴存额低于月还款额,未划付的这部分公积金在随后几个月内很快也会划付,自动抵减您需要每月自行负担的存款;(2)如反之,一般都会有公积金余额,不会出现无可划付金额的情况,即便出现,对未划付的这部分公积金,在之后如单位再次缴存不及时,可相当于储备金,自动补充划付金额。

    20、单位缴的少,每月划一部分,我凑一部分,不方便,我打算撤销划付,请问还能到柜台提取吗,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以到柜台办理。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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