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震惊全国的“平度3.21纵火案”成功告破,7名犯罪嫌疑人被捉拿归案。案件告破后,63岁的守地老人耿福林在天之灵终可瞑目。连日来,这起纵火案持续成为全国热点,其背后的征地细节也被逐一发掘出来。如今,应该是梳理争议、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对于征地的合法性、补偿的合理性、当地村民的知情权的种种疑问沸沸扬扬,当地政府有责任给民众一个交代,疑云背后,有层层事实需要澄清。近日,本网记者赶赴平度走访杜家疃村、凤台街道、平度国土局等部门,用事实说话,对目前社会上的种种质疑逐一展开调查核实。
疑问一:血案因何而起?
2006年7月,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香店办事处杜家疃村农用地125055平方米等四块地,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当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香店街道办事处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农用地转用后同意征收,用于该市城市建设。
这应该是事情的起点。
杜家疃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告诉记者,杜家疃村征地自2006年始,2013年矛盾集中暴露出来。当年春节后,杜家疃村委根据上级要求,通知村民清点地上附属物,当时村两委还提前开会做了安排。清点评估的钱拨付到村里后,村民都按户领取了青苗费。
因本宗地块属经营性用地出让,根据平度市的规定,除土地种植户应获得的青苗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外,村集体还将获得两块补偿,分别是土地安置补助费和土地出让收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青苗费每亩2.5万,安置补偿每亩4.5万元。”该村干部说,这两笔钱已经于2013年5月底前全部拨付村委账户,且青苗费已在2013年5月30日前足额完成兑付,第二块钱已有分配方案,并发放了一部分。
至于第三块款项——土地出让收益,才是引发矛盾的焦点,杜家疃村地块当时拍出了1个多亿,刨去成本、税费后,净收益的30%由村民共享。这笔钱的数目为1527.9万。
据该村干部讲述,得知这块收益后,多数村民主张“分光1527.9万”,留在村集体“不保险”。而村委、街道的多数干部认为,这笔钱应该作为集体资产集中起来统一管理。
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窦伟志介绍,目前,土地出让收益如何分配没有明确规定。即使村委决定“全部分光”,也应该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并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
对于这笔钱,窦伟志坦承“村里出现了两种声音”:有人想“一次性分光”,有人主张保值增值,永续受益,“但想一次性分光的人占多数”。
据窦伟志讲,街道和村委曾提出两套方案:一、钱存银行,每年可获40多万利息,这笔钱可用作村民养老、医疗,逢年过节还能发点福利;二、条件合适的时候,也可用来投资不动产,购买商铺对外出租。如果继续做大,村里还可将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村民可坐享红利。
对于上述两种意见,村民们均不认可。窦坦言,其实街道也考虑过“一次性分光”的方案,可通过入户走访发现,“分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一方面,杜家疃村现有197户,共645人,不断有生老病死,分钱的时间节点如何选取?如果新生儿或去世的老人不算,那村民肯定会有意见。另一方面,嫁出去的女儿算不算?入赘的女婿算不算?不论算与不算,都会有村民不满意。综合考虑了多种分配方案,始终没有一个最满意的。
对于这1500万的分配,记者在杜家疃村采访时,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位60多岁的村民告诉记者,这钱如果不分大家心里不踏实,但是如果都分了也不现实。“村里还有水电、路灯等公共设施,如果一点钱不留,设施坏了也没钱换。”
因此,该村民认为,应该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留作集体财产,并委派专人监管。
1500万,分还是不分,成为摆在街道、村委面前的难题。2014年3月初,凤台街道尚在研究分配方案,部分村民已经行动起来,驻守田间,自发保地。这为后来的惨案埋下了隐患。
事发后,杜家疃村地块的围挡被村民推倒
纵火案现场,被村民挂上了横幅
3月21日凌晨1点50分左右,不法分子趁着夜色,纵火烧掉了守地帐篷,1死3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