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8日讯 今日下午2:30,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王青波和14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气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农机局、市地震局)做客本网民生在线,就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据悉,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按照不高于建设部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网友:请问目前青岛市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同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12】30号)文件规定,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按照不高于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具体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及相关收费标准可参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民生在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