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13年6月2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我省今后将不再执行二孩生育女方须年满30周岁的人口计生政策。
从1988年至今,我省一直执行二孩生育女方须年满30周岁的人口计生政策。新修改的条例取消了“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这一规定。 “
据了解,将生育间隔取消,因间隔不足而造成的违法生育率会大幅度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会相应减少,有助于减轻群众负担,减轻基层计生工作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温守信介绍,取消生育间隔,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取消生育间隔,对2013年当年出生影响不大,2014年到2018年二孩出生每年可以平均增加25万人左右。2014年、2015年二孩出生增加27.4万人,按照目前7‰的死亡率,未考虑人口机械增长,2015年末山东总人口为9852万人,有望实现《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人口目标9880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年均二孩出生增加24万人左右,按照目前7‰的死亡率,2020年总人口约10136.7万人。
除取消生育间隔外,还对原条例进行了五处修改,大部分是强化便民服务,例如将原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去年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之后,青岛迅速出台了规定,异地工作和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此次修正,使这一便民举措扩展至全省范围。
为方便群众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杜绝两地间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新修改的条例还规定,“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在生育前应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
我国大多数省份已取消生育间隔
我国大多数省(区、市)条例已取消了生育间隔,还有一些省份在当地条例中虽然规定了3年或4年的间隔,但是也明确规定育龄妇女超过26周岁或28周岁的,不受间隔限制。
取消间隔不是放开生育二胎
取消生育间隔是对二孩生育时间限制规定的废止,不能理解为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二孩生育的条件仍然需要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5年预计多生127万二胎
据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在短期内主要影响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育龄妇女,预计5年产生约127万的二孩生育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