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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处路口设右转提示牌 不让行人将挨罚

来源:青岛新闻网 青岛早报-- 2013-06-25 06:44:0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24日讯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交警部门将在26处路口增设右转车辆看信号通行的提示牌。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行为的管理力度,促进文明交通行为的形成。

据介绍,因道路交通流量的不断增长,路口机动车通行与行人横过道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是路口右转车辆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存在交叉,影响了行人通行安全为引导驾驶人形成规范、文明的驾驶行为,保障行人过路安全,交警部门将在市区26处路口的人车通行矛盾较为突出的方向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或“右转车辆注意避让行人”的提示牌,明示驾驶人应有的驾驶行为。(青岛新闻网记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也就是说,机动车按信号指示通过路口遇有行人横过道路的,机动车应让行人先行。但实际中,机动车右转过程时往往不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造成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相关链接:右转看信号路口设置明细

序号 辖区 路口 方向 说明
1 市南 大学太平 北向南  
2   文登岞山 东向北右转 7时至19时
3   广饶京山 北向南右转 7时至8时,16时30分至18时
4 市北 银川西路劲松三路 北向西  
5   福州路延吉路 西向南  
6   胶州聊城 北向南  
7   辽宁华阳 华阳路自北向南右转入辽宁路  
8   山东敦化 西向东  
9   辽西南京 西向东  
10 四方 瑞昌路嘉善路 西向东方向  
11   瑞昌路南昌路 东向西方向  
12   瑞昌路人民路 东西两个方向 7:30-8:30,17:00-18:30
13   瑞昌路金华路 西向东方向 7:30-8:30,17:00-18:30
14   瑞昌路广昌路 西向东方向 7:30-8:30,17:00-18:30
15   哈尔滨路抚顺路 北向南方向 7:30-8:30,17:00-18:30
16   哈尔滨路清江路 清江路右转弯方向 7:30-8:30,17:00-18:30
17   抚顺路山东路 西向东方向 7:30-8:30,17:00-18:30
18   人民路嘉定路 东向西方向 7:30-8:30,17:00-18:30
19   中心医院门前 南向北方向和医院出来方向 7:30-8:30,17:00-18:30
20   重庆南路南京路 南向北方向 7:30-8:30,17:00-18:30
21 李沧 夏庄路虎山路 西向东  
22   黑龙江中路中崂路 南向东、北向西  
23   黑龙江中路上王埠 南向东  
24   青山路百通小区门前 东向北  
25   青山路万年泉路 西向南  
26   京口路书院路 西向南、南向东  

 

26处路口设右转提示牌 不让行人将挨罚

 

  路口有提示标志,仍有很多车不避让行人,除了私家车,一些公交电车也强行右拐弯,这样的情况在胶州路与聊城路路口每天都在发生。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得知,为了提示右转车辆及时避让行人,近期我市将在26处路口设置提示标志。

  现场:右转车辆抢行成风

  近日,记者来到胶州路与聊城路路口,路口北侧设置了一块醒目的提示牌,上面写着“右转车辆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路口南侧设置了一处右转信号灯。该处路段是双向5排车道,在一个信号周期内,右转弯的车辆绿灯时间是47秒,行人南北过马路的绿灯时间有20秒。很多右转弯的车辆跟行人抢道,行人刚要过路口就被冲过来的车辆挡了回去,还有的行人会被堵在马路中间,胆大的闯红灯跑过去,胆小的只能等着行人凑多了,再一起过马路。行人过马路时,右转弯车辆的信号灯是红灯,有些车辆强行闯红灯,在5分钟内先后有10辆车右转弯抢行,其中有两辆5路电车。

  记者随后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北交警大队,冠县路中队民警李镜麒骑着摩托车赶到现场。交警来到后,抢行车辆大大减少。李镜麒带着执法记录仪,准备对一些乱抢行的车辆处罚。一辆小轿车右拐弯闯红灯跑了过来,被李镜麒当场拦下了。“你没有看到前面的提示牌子吗,右拐弯车辆要避让行人!”李镜麒问开车的男子,男子脸色一红,声称刚才开车有点快,没有看到。

  随后,一辆出租车也被交警拦下。司机声称自己知道这里不应该抢行,但是车上拉的客人要急着去火车站,自己只好快跑了。李镜麒告诉这些违法司机,车辆经过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现在他们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将一律按照闯红灯处罚。随后,违法司机都收到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罚单。

  除了胶州路与聊城路路口有提示牌子和车辆右转信号灯外,在福州路与延吉路路口、江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延安三路与华严路路口、香港西路与太平角六路路口、香港中路与南京路路口、银川西路与劲松三路路口等7处也有。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路口右转弯车辆只有少量会避让行人,抢行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像在学校周边等均有抓拍探头,对于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的车辆都要及时抓拍。”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说。

  进展:26处路口设提示牌

  “市区道路拥堵,除了车流量大之外,还有人为因素,很多车辆在路口争道抢行,人车混行,随意变道,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昨天,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处长张镇龙说,路口车辆通行与行人横过道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是路口右转车辆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存在交叉,影响了行人通行安全。根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也就是说,机动车按信号指示通过路口遇有行人横过道路的,机动车应让行人先行。但实际中,机动车右转过程时往往不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很容易发生刮蹭事故。

  为引导驾驶人形成规范、文明的驾驶行为,保障行人过路安全,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市区26处路口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或“右转车辆注意避让行人”的提示牌,明示驾驶人应有的驾驶行为。首批安置警示牌的路口行人、车辆较多,在早晚高峰期间要求右转车辆避让行人,后期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在市区一些路口增设提示标志。“同时,我们将通过民警现场执法或使用DV抓拍,以及在路口设置抓拍探头等来处罚违法司机。”张镇龙说。

  根据规定,车辆不避让行人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而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不避让行人的,可按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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