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较真扳倒影楼“霸王条款”
工商部门提醒:面对“霸王条款”要主动积极维权
本报讯 近日,家住市北区的邵先生来到工商市北分局威海路工商所投诉,称自己在婚纱摄影店拍摄照片,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底片遭到拒绝,请工商部门帮忙解决。
据了解,邵先生于今年春节期间在位于威海路附近的一家婚纱摄影店拍摄了价值3999元的婚纱照,根据事先的约定,邵先生可以获得38张照片的相册,但实际拍摄时摄影师总共拍摄了136张底片由邵先生从中挑选,面对自己的每个幸福瞬间,邵先生每张都爱不释手,于是要求将选中的婚纱照底片用U盘拷回,但遭到婚纱摄影店的拒绝,表示底片是额外收费的,想要带走,需要另外支付现金,每张20元,考虑到邵先生已在本店消费,最低按每张15元收取。邵先生感到不能理解,明明是自己的底片,却还要额外花钱取回。在随后一个多月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向威海路工商所投诉。
在随后的调查处理中,店方承认邵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但明确表示,自己和邵先生在拍摄前就签订了协议,规定了3999元的费用只是制作一份38张的相册,如果想要回底片则是属于协议外的内容,应该另外收费。针对店方的解释,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就予以驳回,表明了店方的规定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霸王条款,要求店家立即改正并消除影响。最终,在法规面前,感到理亏的店方无条件归还了拍摄底片。对于摄影店涉嫌违规问题,工商执法人员也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常见的“霸王条款”式样:
租房:“中介称,房屋内家具完好,租住期间如有损坏,押金不退,照价赔偿”。
买房:“购房者不按时缴房款要支付的违约金,与开发商延期交房时的违约金,一个10%,一个仅为0.1%”。
拍婚纱照:“影楼规定,未选中的影像作品及底片、样本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可另行付费”。
孕妇生产:“医院规定,婴儿不用自带的用品”。
办美容卡:“美容院规定,如果退卡,已半价消费的项目需按全价结算”。
购物:“商场规定,打折、特价商品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