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买房的市民来说,带有水景的楼盘在他们看来可能更具吸引力。10月和11月,全市共有四十多个新楼盘上市,其中八成都有喷泉等水景,并将其作为新楼盘的一大卖点。然而,记者在市区调查多个小区和楼盘后发现,大多数喷泉等水景设施在新房交付后没过几年便被荒废弃用,成了名副其实的摆设,挺煞风景。
河、湖、水成了卖点
今年青岛的楼市较为火爆,10月至今,全市新推出的楼盘有四十多个,在这些小区的广告宣传中,水景成了一个卖点。水景墅区、半山河岸、湖山美地……广告上这些诱人的描述与售楼处的流水潺潺,让不少购房者心动。
在合肥路一处正在销售的楼盘,售楼处对面的一处水景就格外引人注意,其不仅有修剪整齐的花草,还有小的喷水池,墙面上则有喷水口在不断地流水,看起来相当漂亮。而这些也的确受到了消费者的喜欢。
据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青岛的新建小区营造水景大约从2005年左右开始,最早是一些位于即墨、莱西和胶州等地的楼盘推出小区水景,之后,水景逐渐成了新建小区的“标配”。但水系和景观多是学习南方楼盘的做法,青岛是一个北方城市,冬天容易结冰,因此,大量的水系并不适合在青岛的小区中存在。
记者在网上搜索“青岛水景小区”关键词,得到了多达38万条的信息,水景房概念的火热显而易见。记者在网上查询后发现,从喷头到配套的管道设计和整体制作的费用,一个小型喷泉也要十几万元的费用,水景设施的建造价格一点也不低,而这些最终其实都将由业主承担。
有的喷泉喷头坏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杭州路上的一个小区进行探访。在小区入口处,记者看到原本设计好的地面喷泉并未被使用,地面上分布着十余个喷水头,但有几个已经损坏,地面的砖块也有所破损。原本应该淌水的一条小河也已经干涸,只剩下大堆的石块“素面朝天”。据小区居民王女士介绍,自己买房时喷泉还是经常喷水的,但是买房后的这几年,喷水的次数越来越少。“现在一年都看不到几次。 ”王女士说道。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喷泉只有节假日时使用,有时候小区内有居民结婚什么的我们也会使用。而且我们这个小区入住已经有8年了,也算是老小区了,所以设备肯定也会有损坏。 ”而对于记者询问的喷泉设备维护及所需要费用等具体信息,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方便透露。
“一年只喷了一两次”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劲松三路上的一处小区,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占地近百平米的地面喷泉设施同样处于闲置状态。在小区入口处不远,就是占地近百米的喷水池,但这个水池里并没有水,一些喷水口和几个照明灯排列在池底。地面上还有明显的修复痕迹,并留下了很多水泥修补后的痕迹,水池底部的砖块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砖块之间也有很明显的缝隙。
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业主们普遍对喷水池被闲置的现状感到不满。小区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喷水池面积很大,一年只用一两次,不是浪费吗? ”另一位住户高先生则表示,“我们都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当初买房的时候这喷水池还经常使用,可是买房后这几年喷泉使用的次数却越来越少。当时建造也应该花了不少钱,如今不用了不是在糟蹋我们的钱吗? ”
维护成本高+物业收费低
在一小区的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喷泉的确是长期不用的,一年就开两次,五一和十一假期会使用十几天,其余大部分时候都是闲置的。 ”而对于闲置的原因,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这个小区是2007年入住的,早就过了开发商承诺的维护期,现在小区一切维护都是我们物业在做的。这个小区当初在设计时并没有在水池底部设计水道,只能通过水泵从小区里面的一个湖里抽水引到水池里使用,十分麻烦,每次要使用我们都得提前几天准备,而且这喷水池本身由于年限久了,有很多问题,地面有渗漏和下陷,也不适合经常用。而最关键的是喷泉运行的成本,我们的物业费每平米才1元,这喷水池假期运行几天,光电费就好几千元,这还没算上各种人工费和维护费,要是常年运行,这成本我们物业根本承受不了。再说平常大家都上班,整天喷水也浪费资源。 ”
而小区喷泉等水景设施长期被闲置不用的小区还有很多,据记者调查,市内很多小区同样存在着喷泉水景被闲置的问题。据了解,开发商在确定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时,包括水景在内的公共设施的运行费用都包括在了收费当中,但由于水景系统的投资较大,一旦出现问题,维修所需的资金较多,这就导致坏了以后难以修复,久而久之便成了摆设。
一倒手,就成了“烫手山芋”
青岛业主权益研究会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像小区水景这样的配套设施,在新房销售阶段和交付入住之后,其“主人”是不一样的。销售时,开发商是水景的主人,这个阶段,水景是开发商手中的“宝”,开发商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真正入住后,物业公司受业委会和业主的委任来管理这些设施,这时候,水景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水费、电费和运行费用往往难以落实。
维权视合同内容而定
针对小区喷泉成摆设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琴岛律师事务所的祝焕卫律师。“一般情况下,小区里的喷泉跟地上的公共停车位一样,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但具体情况还要看业主购房时的合同。如果合同里明确体现了小区有喷泉设施,业主购房入住后发现没有,或者因为更改,无人维护而造成其配套设施缺失,则可以视为开发商违约;但如果在交房时,喷泉及其配套设施全部合格,那接下来喷泉设施的使用权和维护权归业主所有,费用也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承担。而在跟物业的关系上,业主在跟物业公司签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服务的内容,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物业有维护的义务,但小区喷泉设施依然被荒废弃用,则属于物业违约,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或者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
祝焕卫律师告诉记者,从物权的归属关系角度来看,小区喷泉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开发商在交付合格后便无权管理了,而如果物业服务内容里也没有明确小区喷泉的使用和维护,那小区喷泉用不用、如何用等问题,最终还需业主或业委会来决定,如果使用,费用则由全体业主承担。(记者 王洪磊 见习记者 吕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