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样卡(正面)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样卡(反面)
青岛新闻网12月2日讯 2日上午,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前期1.2万张测试卡应用情况来看,青岛已经具备规模发卡的条件,12月6日前启动首批试点发卡,共计5万张,预计12月底前发放完成。除加载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新社保卡还加设密码,密码分社保账户和银行账户,社保账户密码用于定点门诊和定点药店刷卡使用,在定点医院看病、结算时暂不使用密码功能。据悉,青岛计划2-3年内,实现社保卡全市覆盖。
新社保卡本周试点发行5万张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是经国家人社部和人民银行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加载金融功能的IC卡。主要功能应用包括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及医疗费用及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个人自费部分)等。
我市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依法享受我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人员。发卡初期,先发放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12月6日前试点发卡的范围是市内7区的部分参保人员。
新社保卡分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蓝色)、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绿色)、特殊人员社会保障卡(红色)三类。就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应申领蓝色卡;城乡适龄未就业人员和学生、儿童、老年居民等非就业人员应申领绿色卡;离休、建国前老工人应申领红色卡。
新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使用期限原则为10年;特殊人员的社保卡有效期限为长期有效;城乡居民的社保卡在持卡人参保身份发生变化前长期有效。
新社保卡可用作银行借记卡
新社保卡由原磁条卡升级为芯片卡,采用接触式的有效仿造技术的CPU芯片,使用国家统一的密钥体系,符合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新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暂不支持贷记功能。同一芯片内有社保账户和银行账户两个账户,两个账户互相独立、互不关联。社保账户内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不能取现、不能在其他消费场所刷卡结算;银行账户内的个人资金可以自由支配,可在银行网点及有银联标识且具备IC卡使用条件的商户使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免收银行管理费、年费及开卡费等。
新社保卡两账户加设密码
新社保卡增设了密码功能,密码分社保账户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两个账户可以分别设置不同的密码。目前,社保账户密码只在定点门诊和定点药店刷卡使用,在定点医院看病、结算时暂不使用密码功能。
2016年前新社保卡全市覆盖
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并办理激活手续后,原卡自动废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有余额的,自动转到本人社保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新老卡过渡期间,实行新老卡双系统同时运行,没有领取社保卡或未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的,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仍可继续正常使用。
据了解,12月6日前启动首批试点发卡,共计5万张,预计12月底前发放完成。通过试点发卡对整个制发卡流程和用卡环境进行全面检测。另外,我市计划用2-3年的时间,实现新社保卡的全市覆盖。(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