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本月召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 拟上浮
青岛新闻网1月3日讯 近日,青岛市物价局发布通告,将于1月20日召开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同时,由新闻媒体代表从20名报名者中,通过抽签选出了本次听证会的12名农民参加人和3名候补农民参加人。
我市原市内四区、五市三区征地补偿标准分别是2004年3月、2005年9月制定的,由于我市现行征地补偿费标准与农产品产值、建安成本等不相适应,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拟对现行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本网记者)
具体拟调整方案如下:
1. 拟调整征地年产值标准
考虑市南区、市北区已无耕地,且2004年我市制定的原市内四区征地年产值高于目前实际的耕地年产值,本次拟对李沧区征地年产值不作调整,拟对四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征地年产值不再划分城市规划区内、外,并作适当调整,拟调整后的征地年产值见下表。
我市征地年产值拟调整一览表
所在区市 |
现行耕地年产值(元/亩) |
拟调整耕地年产值(元/亩) |
拟调整幅度(%) |
李沧区 |
4000-5000 |
4000-5000 |
- |
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
1800 |
2350 |
30% |
平度市、莱西市 |
1500 |
2150 |
43% |
即墨市、胶州市 |
1600 |
2150 |
34% |
2.拟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提交听证的方案,我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34.5%,其中,市内三区和四市三区上调幅度分别为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