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清明小长假期间,山东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7日24时。
山东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清明节假期(4月5日—4月7日),山东将继续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规定,从4月5日0 时到7日的24时,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但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则要相应收费。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是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 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8座面包车、属小型货车的皮卡以及行驶证上为8座的越野车等则属于收费车型。
为平稳过渡,山东将对免费车辆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免费临界点将设3小时过渡期发放纸卡,免收通行费时间截止后,将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交通部门提醒,如果在4月5日0时前驶入高速并领取了高速公路通行卡的车辆,请在驶离高速公路时将通行卡交还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小型客车免费结束时间(4月7日24点)前车辆还没有下高速,请在免费结束时间临近时,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领取通行卡后再驶入高速公路。如果因特殊情况没有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模式转换过渡(4月7日0时至8日3时)期间,暂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记者 马俊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