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包装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时,消费者往往会对其更放心。但从5月1日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实施起,“驰名商标”字样将禁止在商品包装和宣传中出现。记者调查发现,商场里依然有印着“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但这类产品正在减少,很多酒类产品的包装上已经不再有这些字样,而青岛本地一些获得过“驰名商标”的厂商表示,他们已经开始更换包装,将“驰名商标”从包装里去掉。
“驰名”回归设置本意
新《商标法》共作出了53项修改,贯穿了商标申请、注册、管理、确权、维权的每一个环节,全文从现有的64条增加到73条,其中关于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条修改最多,有30多条。
据了解,新《商标法》引起社会关注最大的焦点就是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能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本是为了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是为解决商标争议,规制‘傍名牌’行为,并不是用来做宣传的。”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法增加对“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旨在引导“驰名商标”回归设置初的本意。
厂家已开始更换包装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南区几家大型商场发现,印有“驰名商标”的产品仍被摆在货架上。这些商标主要出现在调味品和酒类产品的包装袋上,但相比之前,有驰名商标标记的商品已明显减少。据商场售货员介绍,一些酒类和肠制品已经换了包装,没有了原先“驰名商标”的字样。“到5月我们会把标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商品撤下来。”其中一家超市工作人员说。
一些厂家也已经开始更换包装,在最新进的一批产品中,很多原先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都已经去掉了这样的字样。“如果现在还大量生产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免不了日后被收回的命运,而企业将为此付出高昂的成本,还不如提早更换包装。”其中一调味品的厂家代表告诉记者,不过现在就是不知道5月1日后有没有个过渡期让厂家来处理这些已经生产包装好的产品。
青岛的一些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表示遇到了处理难题。“无论是生产还是回收、重新包装,新《商标法》的规定对企业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青岛万福集团的田厂长表示,公司将不得不面临修改包装广告的局面,受到冲击最大的是他们食品类商品。“我们在几个月前已经更换了新包装,新包装取消了‘驰名商标’、‘中华名牌’等字样,但是厂里还有一些库存,用的是旧包装,现在还不知道工商总局会不会给这些产品一些过渡期,不然只有重新包装了。”田厂长说。
我市“驰名商标”82件
已经上市的驰名商标产品会不会从5月1日起被下架?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已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执行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和第五十三条的指导意见,对于2014年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并标注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不予以处罚。不过,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仍未对已经入市的商品给予豁免进行确定回复。“在新商标法实施前,工商总局一般会公布新法的实施条例,到时候就会知道该如何处置这些已经流通的‘驰名商标’产品了。”市工商局市南分局商标科张科长表示。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了解到,2014年,青岛市新增中国驰名商标9件,目前,全市共有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82件、省著名商标378件、市著名商标416件,数量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这些企业主要涉及鞋服、珠宝、食品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