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是行政公共权力的主体,青岛市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共权力加以约束,减少和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不断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更加廉洁高效,促进“廉洁青岛”建设。
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老虎苍蝇一起打”、“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查办发生在行政审批、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党员坚定群众立场,坚守思想道德防线,把住廉洁从政底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对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等行为,着力治理“慵懒散慢拖瞒”等不良现象,形成干净健康、生机勃勃、广泛吸取、包容和谐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政机关。
以提升科技防腐水平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趋势,是构建“廉洁青岛”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于防治腐败之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完善科技防腐网络体系,积极打造电子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公共资金监察、廉政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六大电子平台,形成纵向贯通六区四市、横向涵盖各领域的预防腐败网络,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动态监管,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青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