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指挥部)
为巩固近三年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继续在全市开展好以“办好世园会、建设生态城”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世园会、建设生态城”为主题,在巩固好三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使河道更加靓丽,道路更加畅顺,居民楼院更加宜居,大气环境更加优良,城乡卫生更加洁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注重以人为本。强化依法依规整治的意识,加大依法依规整治的力度,拓宽依法依规整治的范围。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的做法,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注重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把为人民群众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节俭环保。把一流标准贯穿于行动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规划先行,以国际标准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先规划、再施工,先设计、再整治,努力建设精品工程。结合我市自然和人文等方面的特点,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脉络和趋势,发挥本土优势,注重利用现有资源体现生态环保低碳节能意识,实现在整治环境中不破坏环境,在清除污染中不产生新的污染。
坚持整管并重,注重创新机制。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问责机制,探索建立“规划国际化、作业精细化、参与社会化、管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机制长效化”的青岛特色城市管理新模式,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推动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
坚持全民参与,注重营造氛围。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做到整治行动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政府部门的常规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确保市容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持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商业氛围,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管理高效运转的格局。
(三)目标任务。重点实施李村河中下游等20条(段)河道治理;完成20个重点片区楼院楼体整治;整治宁夏路等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14条;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279公里;拆除存量违法建筑39.7万平方米;整治完成占路经营严禁路不少于20条、严控路不少于80条;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达标率达到95%;裸露土地恢复绿化420余公顷;新建改建公厕80座,更换150座以上公厕的导向牌、标志牌;城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100%、次干道达到75%;居民小区施划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施划消防通道标线不少于2万米。
二、工作安排
(四)过城河道整治行动。重点推进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等环湾流域河道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李村河中下游、张村河下游、水清沟河、豆金河、云溪河、墨水河上游等20条(段)过城河道治理。对长约5.6公里李村河下游、长约4.8公里张村河下游、长约3公里李村河中游、长约1.1公里大村河上游、长约2.8公里水清沟河下游等河道实施清淤、截污、防洪砌筑、绿化景观等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五)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完善督导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统筹调度各区市楼院楼体整治工作,确保各区市按计划完成20个片区楼院楼体整治。调动各区市整治工作积极性,完善整治后楼院长效管理机制。居民小区拆除违章建设2.5万平方米,增绿补绿1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六)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整治宁夏路、镇江路、楼山路等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14条,同步敷设、改造灰口管、排水等各类管线,全面对车行道、人行道、检查井、路沿石及无障碍设施等进行整治。对吴兴路片区、虎山花苑、碱厂宿舍等六大片区街巷进行整修,提升街巷整体服务功能。共整修道路面积4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七)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三大流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为重点,建设排水管网40公里;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黄岛区以张村河、白沙河、墨水河、镰湾河等流域河道两侧截污改造为重点,建设排水管网49公里;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进一步完善城区截污系统,建设排水管网190公里;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对对南宁路与鞍山二路交叉路口、台柳路等6处积水点进行整治;集中整治检查井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八)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拆除存量违法建筑39.7万平方米,重点拆除居民小区楼院整治、背街小巷整治、崂山风景区整治、占压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网所涉及的违法建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违法建筑,开展沿海违章建筑整治。全面推进网格责任制,坚决遏制、严厉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加大便民摊点群设置力度,加强监管已设便民摊点群,规范疏导现有占路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占路经营行为。加强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整治,强化对沿海一线沙滩上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集中整治。全市年内整治完成占路经营严禁路不少于20条,严控路不少于80条。各区市规范设置便民摊点群不少于3处。各区市创建不少于3处违法建筑清理拆除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九)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加强对施工作业扬尘污染、房屋拆除工地扬尘、市政管线施工作业监管、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城市道路扬尘等五个方面的治理,在建设工地门口设置“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公示牌”,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合理设置现场围挡和施工场地统一硬化绿化以及现场喷洒,全年开工各类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达标率达到95%。对城市公共部位裸露土地、城市道路裸露土地、城市沿河沿海裸露地、单位(居民)庭院裸露地、临时闲置土地和建筑工地裸露地、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近郊裸露地实行绿化,恢复绿化420余公顷。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十)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采取拆除、清运、覆盖、绿化等方式,全面清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卫生死角,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施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作业整治,补充更新垃圾容器,严格作业规范,不断提升密闭化作业水平;加快公厕新建改造,提高公厕数量,新建改建公厕80座,完善功能设施,更换150座以上公厕的导向牌、标志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区道路机械化保洁,实施机扫、冲洗、洒水一体化作业,城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100%,次干道达到75%,重点区域其他道路及广场全面实行机械化保洁。彻底清除村内、村旁、田边及湾塘、沟渠陈年垃圾堆及粪堆、草堆,划定柴草固定堆放点,规范畜禽养殖,杜绝村庄内外垃圾乱倒、柴草乱垛、粪土乱堆。镇驻地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居民楼院实现全天保洁;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专业化、运输密闭化;无乱搭乱建现象,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有序。组建卫生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队伍,逐步实现环卫作业城乡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农委、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十一)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拆除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路桩及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取缔影响消防车道通行的占路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治理规范农贸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排查、整改、规范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清理取缔。对居民群众居住生活确实需要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要在人行道设置隔离护栏,将经营业户规范疏导到隔离护栏后,划定范围,规范经营,确保车行道畅通有序。对确需并有条件停车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增设完善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对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改装承重道板,规范停车秩序。开展社区居民协商和矛盾调解等活动,及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十二)崂山风景区环境品质提升行动。以精品意识加快建成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崂山游客服务中心,同步推进与5A级客服中心相匹配的绿化,使绿化景观与场地建筑充分融合统一;完成滨海大道至北九水换乘中心旅游专用路建设,打造成一条进出北九水景区畅通、便捷的景观大道;对垭口游客集散功能进行优化设计,进一步完善广场功能,实施绿化美化,打造交通便捷、服务设施齐备的垭口游客集散枢纽;通过对南北进出景区的旅游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及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旅游路景观品质;按照中央美院最新设计标准对全景区标识标牌进行更新设置,打造蕴涵景区文化,同时兼具提示、指引、警示作用的标识导览系统。
责任单位: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三、保障措施
(十三)完善组织领导。各专项指挥分部、各区市继续重视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相应调整指挥分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效率意识、精品意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有关区、市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做好本区、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四)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定期考核通报制度,督促各专项指挥分部、各区市按计划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市市容环境整治的考核工作,组织全行业定期、不定期考核,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加强整治项目进度督查。各专项指挥分部、各区市要做好本行业、本辖区的市容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十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录像、信息文字资料等,通过对比整治前原状和整治后现状进行成果展示,及时归纳总结整治成果和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十六)编制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指导各区、市优化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确定集聚改造村和长期保留村庄,对列入5年内改造计划的村庄,编制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对5年后集聚改造村和长期保留村,由各区、市负责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十七)建立多元投入机制。2014年至2016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新增专项资金,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评奖补办法,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村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