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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违建拆而复建探因 成本低收益高是主因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崔 武 | 责任编辑:莫非 2014-07-07 14:32:51 --字号:TT

    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是全市正在开展的六大领域专项治理内容之一。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市容环境整治中对违法建筑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呈现新增违法建筑被有效遏制、存量违法建筑不断减少的“两好”局面。但同时,一些“拆而复建”的违法建筑“钉子户”的存在却极大地影响了违法建筑整治的效果,它们“盘踞”在城区的不少角落,破坏着市容环境,尽管其总量不大,却影响极坏。为什么会出现这些违法建筑“钉子户”?拔掉这些“钉子”为何这么难?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现场:

    拆五千平复建一千五拆而复建各区都存在

    保张路是崂山区一条重要的道路,道路一侧是居民楼,另一侧是由简易苯板、木板搭建成的各种违法建筑,它们或被改造成小旅馆饭店,或被改造成杂货铺,或干脆被改造成民居。违法建筑外,堆放着各种杂物,不仅存在重大消防隐患,还把原本宽八九米的道路挤压得只剩下三四米宽,对开的车辆很难错开,原来穿行此处的公交车也被迫改道。

    由于贯穿多个社区,且道路周边还存在学校等公共建筑,保张路上违法建筑引起周边市民的诸多投诉。为此,6月17日,崂山区中韩街道联合城管、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15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还道路以整洁。

    事实上,这不是保张路第一次进行联合拆违。早在今年1月,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就联合多部门对违法建筑林立的保张路实施了集中拆违,仅中韩中队辖区范围内就拆除违法建筑超过5000平方米。可短短三四个月后,就有近三分之一的违法建筑“死而复生”。

    在我市,像保张路上这样的违法建筑“钉子户”绝非个例。

    来自市城管执法局规划大队的信息显示,各区都存在这种“拆而复建”的违法建筑,有的违建还能达到“三拆”“四拆”。其中既有保张路这样的违法建设经营用房,还有更多的属于“阳光房”这样的违法建设自用房。

    “别看总量不大,这些违法建筑 ‘钉子户’危害可不小。”市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它们的存在给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坏的示范效果,“雷厉风行的拆违本应传达出打击违法建筑的坚定决心,当拆而不绝问题出现,哪怕是极少数的一两例,也会给很多‘违建觊觎者’注入更多的侥幸心理。”而处理这些“拆而复建”的违法建筑,也占用了城管执法人员大量的精力,影响了其他工作的开展。

    探因:

    违法成本低收益很高行政罚款没有威慑力

    “拆而复建”的违法建筑为何会频频出现?违法成本低而收益高是最大的原因。

    “保张路上违法建筑多数是苯板、木板搭起来的,建设速度快,成本低,20平方米只需要几千元钱,甚至更低就能建起来,出租价格却相对较高,月租超千元,”崂山区城管执法局中韩中队中队长刘强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建一处违法建筑只要两三个月就能回本,以保张路今年1月、6月两次拆违间隔5个月来算,所有复建违法建筑都是个盈利账。”

    建设成本低,拆除成本却很高。崂山区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科长秦泽涛告诉记者,目前地面违法建筑主要使用苯板、集装箱和水泥砖材质建设,价格非常低廉,而拆除时则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和机械,建拆成本严重不对等。以集装箱为例,违法建筑设立者以每天6元的价格租过来,以数百元、上千元的价格租出去,获利不菲,而城管执法人员拆除时,往往要动用吊车、货车等大型机械,成本数千元到上万元。

    “阳光房”等自用违法建筑尽管选材价格稍高,拆除成本更是高昂。市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测算,多发的顶楼违法建筑建拆成本比达1:1.5,甚至更高,更不用说拆除过程中伴生的巨大危险性了。

    对违法建筑设立者缺乏有效惩处措施也是违法建筑 “拆而复建”的重要原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违法建筑一般成本很低,像沿街的经营用房,建一个才几千元,几百元的罚款在上千元的月租金面前很难说有什么威慑力,即便是砖混结构的自用违法建筑,10%的造价成本罚款额比起巨大的获益而言也是微不足道的。”市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

    破解:

    网格监管“早拆拆彻底”多部门协作“断其财路”

    “拆而复建”的违法建筑如何破解?高压的拆违行动是比较有效的举措。

    “如果说复建的违法建筑主要起到了反面的示范作用,强化了‘违建觊觎者’的侥幸心理,那么高压打击复建违法建筑可以起到强烈的示范作用,有效阻止潜在违法建筑出现”,市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就实际工作表现来看,凡是一开始对违法建筑拆除执行到位的区域无论是复建违法建筑还是新增违法建筑出现的都较少,而对违法建筑拆除执行得不力的区域两类建筑都比较多。”

    高压拆违固然有效,但这毕竟是一种后置的处理措施,崂山区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中队中队长刘武认为,应该采用制度性的多部门协作形式从源头上遏制 “拆而复建”和新建违法建筑。刘武在拆违一线工作过多年,他发现,违法建筑在建设初期是最好拆除的,只要能在一开始就确定违法建筑的违法属性,阻止继续建设就能以较低的成本破解违法建筑,而提早发现违法建筑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需要多部门协作。

    当前,崂山区正在推广的“一线双格三到四定”联动防控机制可以看做多部门联合遏制违法建筑的有益探索。根据这一机制,全区被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中都有街道、社区和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参与,共同监控违法建筑,确保早发现早拆除。

    “说到底,违法建筑存在根本还是源于利益问题,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多部门协作使违法建筑无利可图,或许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建筑的存在”,刘武说出了自己的设想,“比如让违法建筑无法出租,或是让存在违法建筑部分的房屋无法交易都应该是非常有效的办法,但依靠城管一个部门的力量显然无法做到。”(记者 崔武 通讯员 周欣 赵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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