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机动车相比,行人是马路上的弱势群体,所以,最近不少地方都在宣传:新交规里在通过路口和人行横道的时候车让人的条款,现实状况,很多司机做不到,甚至在和行人发生刮擦后,不负责任匆匆离去。
徐女士的女儿冉冉,今年十岁,上小学五年级,之前一直自己到家门口对面的公交车站坐车上学,徐女士和丈夫也很放心。谁知昨天早上7点半,冉冉刚从家门口出来,在青大一路过马路时,意外发生了。
冉冉说,当时自己走在路边,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突然冒了出来,反光镜一下子刮到了左胳膊。
当时冉冉吓坏了,可还是忍着疼痛坚持到了学校,直到上课的时候,老师发现了一直在哭泣的冉冉,这才通知了家长。
经过医生检查,好在只是皮外伤,孩子并没有大碍,那位撞到冉冉的司机,为什么在出事之后自顾自的离开呢?难道她没有发现冉冉受了伤吗?由于事发突然,冉冉当时并没有记清车牌号。今天记者和徐女士一起来到青大一路,会有人看到当天的情况吗?由于那天时间尚早,周围的商铺大多没有开门,徐女士并没有找到目击者,附近也没有监控。可即便如此,对于那位只说了一句道歉,便匆匆离开的的女司机,徐女士有话要说。“作为一个女同志,也有孩子,为什么不打个电话跟家长说说,哪怕一点歉意,我也不至于这么愤怒,看到孩子过马路,为什么不让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