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春节过后是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进入青岛的高峰期,同时也是一些不法职业中介机构违法行为高发期。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近日青岛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力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在2015年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全市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和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 清理整顿职业中介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一批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劳动力中介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通过整治进一步理顺各监管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据介绍,行动将进一步摸清辖区从事劳动中介机构的数量、性质、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逐步健全监管台账,定期巡查,跟踪指导,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对于投诉多或曾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过的中介机构,将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分类监管。同时,将逐步建立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定期交流监管信息。
揭秘“黑中介”行骗四招
据介绍,“黑中介”行骗主要有如下手法:
1.编造虚假信息骗钱。行政部门在对一些职介所现场随机抽取用工信息并按照其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时,有的号码语音提示是空号,有的号码打通后对方则告知公司没有招工计划,经过检查,这些招聘信息都是黑职介自行随意编发的。
2.巧立收费名目骗钱。一些职介所收费不规范,收费名目繁多,钱一到手,或者推迟报到时间,亦或人去楼空。
3.高薪利诱。一些看似简单容易、人人可以干的工种,每月却能挣很多钱,眼前交点费用就可以马上上班。面对高薪利诱,外来务工人员糊里糊涂交钱了。
4.相互勾结骗钱。一些职介所为骗取中介费,和不法用人单位相互勾结“设套”,高薪诱骗求职者,首先由职介所发布用工信息,然后由其他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招聘,一旦中介服务费、押金、上岗费等各种费用到手,上班没几天,就找借口解聘求职者。
提醒 要到正规中介求职
工商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要想了解真实准确的招工信息,一定要去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的职业介绍所,千万别去街头巷尾的“劳务黑市”,谨防掉进非法职介的“陷阱”;一定要看职介所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和人社部门核发的许可证;面对各种各样的招聘信息,一定要仔细甄别真伪,交纳各种费用要注意保留收据;在招工过程中一定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防止其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自身利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一旦在求职过程中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人社部门和工商部门咨询、举报。
新闻链接
劳动力中介整治重点
1.对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从事劳动力中介机构进行取缔。
2.对已取得许可证但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依法登记注册。3.对有营业执照而无许可证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
4.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劳动力中介行为的同时,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证从事中介服务的超越经营范围行为及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行为,并对利用媒体或其他形式发布虚假广告、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经营,并对各区(市)所有劳动力中介企业建立档案,对企业取得的许可证进行备份,定期进行巡查。
“黑中介”最高可罚5万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近期发布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按照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其中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4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处以罚款。其中,收取劳动者押金1000元以下的,以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收取劳动者押金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收取劳动者押金 2000元以上的,以每人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