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报告内容
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群防群治和网格化管理,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的利用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搞好征地、拆迁、环保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调解体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平安行 你我他”行动,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食安山东建设为引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治理餐桌污染。
青岛计划 持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今年,市公安局将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提升破案效能。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相融合。开展以消防、道路交通、危化品、校车、渣土车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五项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完善智能交通服务管理系统,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去年,我市食药部门在全市的1636名监管人员中,有1350人配备到区(市)执法一线,占总人数的83.7%,基层执法力量比体制改革前增加了2.7倍。食药部门和公安机关“食药警察”队伍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
就业 报告内容
继续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3项三年行动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补贴范围、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妥善解决化解过剩产能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
青岛计划 对10万农民工开展培训
我市在2014年年底已经下发了《青岛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岛市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岛市农民工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在技能提升方面,我市将力争每年对10万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其中,对7.2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1.7万人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1.1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在权益保障方面,力争到2016年年底基本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将被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内,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公共服务方面,到2017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在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到创业补贴内的计划,我市也已经有了明确的政策。明确青岛将以统筹城乡就业为目标,实施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更多劳动者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和创业,并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主体扩大,由原来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扩大到各类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
教育 报告内容
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扩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资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提高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进一步提高省属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定额。扎实开展康教结合实验工作,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青岛计划 公办学校学生生均经费将提高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已经公布了2014年至2016年学前教育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到2016年我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在城乡普遍开展,婴幼儿和家长(看护人)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学前教育在财政投入、普及水平、规范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对于提高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我市也已经有了明确标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将提高公办学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其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700元,统一提高至每生每年900元的最低标准,这个标准在计划单列市同类标准中处于领先地位。初中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900元,统一提高至每生每年1100元的最低标准,这一标准在副省级城市同类标准中位列第三。提标后,小学每年新增投入1.2亿元,初中每年新增投入46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社保 报告内容
巩固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果,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支持老龄事业,办好老年大学。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把帮扶措施落实到户。
青岛计划 将持续增加卫生财政投入
我市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我市原先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险合一”,纳入《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统一规范。目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已达到110元。市卫计委近日宣布,明年我市将持续增加卫生的财政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标准达到50元。
此外,近日青岛市民政局发布2015年工作要点,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620元、420元。此外,全年将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整合规范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特殊救助政策,实现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调研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状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体制;根据国家要求,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住房 报告内容
开工建设和购买保障性住房53.7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1万套,棚户区改造46.6万套。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有序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探索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建房纳入保障房管理。
青岛计划 将制定保障房并轨配套政策
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5年工作打算,今年我市将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并轨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万套,配租配售8000套。
根据我市近期出台的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户籍家庭同等的住房保障;对尚未在城镇落户但在当地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并写入劳动合同,确保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建设筹集面向农民工的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记者 于顺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