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对于哪家人来说,都是件大事,青西新区的王先生夫妻俩,为了买房,没少费劲,可到头来,房子没买成,钱却赔了不少。
2013年8月,王先生夫妻俩通过中介,相中了临海路瑞海花园的一套二手房,因为房价比市场价低出了不少,两口子第二天就按照中介的要求,付了三万两千块钱。其中两万月是定金。
孙女士说,自己买的这套房,在开发商吉运地产公司名下,原本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但因为公司出事股东重新调整,所以房子上市交易,如此一来,房价便比市场价便宜出了十几万,不过税费相对高些。
7万多块的税交完,两口子就等着办过户了,可这时,又发现了新问题。
如果开发商不还款撤压,王先生买的房子就没办法过户,思来想去,夫妻俩决定,这房子俺不要了。正好房款还没交清,只要把三万两千元的费用要回来就可以了。没想到,和中介一协商就是几个月的拉锯战。最后,在开发商的协助下,7万多的地税退了,2万块的定金退了,可还剩两笔,1680的评估费,和当初交出去的一万二,一直没有影。
开发商经理承认,卖房时,房子确实是处于抵押状态,这点和中介已经说明,至于中介如何操作,他们并不知情。那么当初,中介有没有为了卖房,隐瞒房子的实情,他们收取的费用合理吗?孙女士决定再去中介问问。
见到孙女士来,中介公司的陈经理直接恼了,连着记者一起往门外推,后来,干脆把自己锁到里屋,好一阵又出来,嚷嚷着让员工锁门。
房子没买成,耽误功夫不说,还赔出去一万多块钱,搁着谁,这事都得算算清楚。一番沟通之后,中介陈经理总算平静下来。
陈经理解释,因为孙女士和姐姐多次上门哭闹,让他们几乎无法正常营业,所以现在只要一见到他们,就很头疼。
陈经理说,为了孙女士买房,中介跑了腿,受了累,理应收费,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最低标准,百分之一来算的,也就是五千八百元。
陈经理认为,在交易过程中,他们已经给客户说明了房子的情况,按照比市场价低十几万的价格成交,足以证明这套房子的特殊性。现在交易不成,客户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随后,中介陈经理还拿出了一份评估报告,称有了这份报告,确定了房子的价格,孙女士才可以去地税交费。
对于评估费的具体数额,陈经理不愿多做解释,不过王先生夫妻俩退费的要求,他们可以做一些让步。
中介答应退费三千,可孙女士表示不接受,协商再次陷入僵局。那么当初签订购房协议时,有没有关于中介费的具体约定?中介说的两份评估究竟是什么,有没有做的必要?具体费用又是多少?因为孙女士的购房协议被中介收回,评估报告又看不到,大伙只能到房屋交易中心咨询。
因为瑞海花园的所有信息都移交到青西新区,原胶南交易中心查询不到,工作人员无法给出答复。孙女士想到,当时在地税办理退税的过程中,所有相关证件都在那里,可以到那去查查。
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王先生夫妻俩在买房时,很多问题都没有弄明白,稀里糊涂地跟着中介走,中介让交什么费,他们就交什么费,中介说,把合同交回去,他们就交回去,以至于事后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