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 刘震 通讯员 马迪) 为了省钱,家住青岛市南区的史某买来新车却不打算挂牌,而是借用朋友的车牌,上路时被交警逮个正着。最终,史某被罚款2000元,驾照扣12分。
7日下午5点50分,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兰州路与杭州路路口执勤时,对行驶至该路口的一辆白色捷达轿车进行检查,驾驶员只拿出驾驶证,却无法出示该车机动车行驶证,说忘在家里了。民警经公安网查询得知,该车车号与该车信息不符,白色捷达车悬挂的鲁U号牌显示为吉利美日车型。后民警将人连车带至中队进行询问。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姓史,是青岛市市南区人,为了省几个钱,他购买新车后一直未办理挂牌、买保险等相关手续。由于怕被交警查,史某车买了半年多一直不敢在青岛市区上路。后来,史某找朋友借钱给车上牌,但朋友拿不出钱来,于是史某便想出歪招,让朋友去车管所补一副车牌,把原有的车牌借给自己使用。
想到车上挂的反正不是自己的牌,史某开车也越来越大胆了,开始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没想到很快就被交警抓了个正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史某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而史某的朋友也因将车牌交给他人使用,受到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