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后是否免费将根据高速公路收费和还贷情况确定
昨天,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张洪昇做客“网络在线问政”,针对“高速公路服务与管理”话题与市民展开交流。据介绍,我市所辖的高速公路到期后是否免费,将根据高速公路收费和还贷情况确定。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高速公路收费到期问题,张洪昇介绍说,青银(青岛至即墨段)高速依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费期限暂定为2010年11月30日—2015年11月29日,最终期限将根据高速公路收费和还贷情况,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此外,依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青新高速收费期限暂定至2017年12月16日止。
公路限速的参考要素
有市民问,“请问公路限速的依据是什么?公路部门的限速有无强制性? ”张洪昇表示,关于高速公路限速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至于特定路段的最高时速限制,应该按照下列标准来定:首先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专门规定了各种道路、车型和情形的最高时速。如在高速公路上小型客车在最内侧车道行驶最高不得超过120公里/时,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00公里/时等,这些规定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也是最主要的依据;其次是道路设计通行速度,这是确定最高限速的一个重要参考,但由于这个数值是以特定的交通流和某一假想的通行条件为前提的,因此只能作为参考,而不是必须依据的;第三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这也是确定最高限速的一个重要参考要素,一般来讲,事故多发地应该在法定和设计数值内进一步降低限速;第四是特定道路的交通流量情况,流量越大限速就越低;第五是道路的安全设施情况,安全设施不健全、不规范的路段,限速就越低;第六是特定路段的交通环境,安全视距、道路宽窄、两侧情况以及特定气象条件等交通环境因素,也是影响速度限制的因素。
换句话说,就是特定路段的最高限速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参考道路设计通行速度、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交通流量情况、安全设施情况以及交通环境状况来确定。一旦确定就应该成为认定超速与否的依据。
每月巡查不少于22天
还有市民问:“高速公路上开车碰到货车掉下的东西是很可怕的事情,特别是晚上,往往发现后已经来不及躲避,急打方向或硬着头皮过都容易出问题,不知道你们多长时间巡路一次?碰到这种问题应该找谁反映? ”
张洪昇表示,货物洒落对道路交通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对于机动车因货物洒落给他人造成侵害的,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外,受侵害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赔偿责任。根据省《公路巡查管理办法》规定,高速公路每月巡查天数不少于22天,每月夜间巡查不少于7次,每24小时巡查4次。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货物洒落问题,建议尽快拨打110或122报警电话,市高管处辖区道路沿线均设有96586服务电话提示牌,也可通过该电话反映。
新闻延伸
335公里高速路实现全程监控
据介绍,随着通行高速公路车流量的逐年骤增,及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市高管处所辖高速公路面临着巨大的保畅压力。对此,市高管处高效做好收费服务、应急处置、清障救援、养护保洁等工作,确保通行秩序的平稳有序。目前,所管辖335公里高速公路已实现道路全程监控,通过青岛高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可以实时调度全处的有效力量,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如在2014年7月,台风“麦德姆”影响岛城期间,成功处置青银高速K10+100水毁塌方应急事件,最大限度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重大节假日保畅方面,实行领导跟班、一线带班制度,收费站合理规范设置小客车专用免费车道、临时交通标志牌。在高峰时段开启全部车道,交通疏导人员引导免费、缴费车辆分道通行,努力提升车辆通行能力。
目前,市高管处已逐步摸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重大节假日交通保畅机制,有效维护免费时间节点平稳过渡和运行有序。如在2015年春运车流量平均增长20%的情况下,因准备充分、措施到位,所辖道路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维护安全稳定态势。(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张译心)
原标题:青银高速即墨段11月29日收费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