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9时许,5年大货驾龄的闫某驾驶车号为鲁BW9898的重型自卸货车,沿重庆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京路路口右转弯。当车辆刚进入南京路时,闫某听到车窗外有声响,并且感到车辆颠簸了一下,便将大货车停住。闫某下车后看到,自己车辆靠近右前轮后方,有一辆被轧扁的摩托车,车轮下还有一个口鼻流血的男子。“轧人了!”闫某随即拨打110、120报警。民警和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发现,车轮下的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
“我老婆在临沂老家已经怀孕9个月,家中没人照顾。”当天,33岁的闫某在交警四方大队事故科接受完调查后,提出家中怀孕妻子需要照料。民警考虑到闫某家中确实有困难,就让闫某先回老家照看妻子,并告知他,在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后,接到民警电话必须立刻到案接受处理。闫某当场口口声声承诺随时到案。但闫某并没有出现,之后甚至连手机都关机再无音信。7月16日,支队事故预防处会同交警四方大队民警,赶往临沂抓捕。当晚7时许,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民警在闫某家附近的山林中将其抓获,当时,闫某正在山林中抓知了猴。昨日中午,闫某被押解回青,刑事拘留。(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刘健管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