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租车空载通行隧道
不再单独制定优惠政策
问、请解释一下出租车隧道通行费相关政策?
答:出租车通行隧道按照一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即10元/车次,不再分载客和空驶。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途经收费路桥(含渡口、隧道)的,由乘客支付过路、过桥费用。另外,胶州湾隧道全长7.8公里,根据现行运价政策,载客行驶超过6公里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150%、175%不等的空驶费。在出租车载客通行隧道乘客所付的车费中,既包含隧道通行费又包含空驶费。隧道收费方式经过三次调整,在目前收费方式下,政府财政对空驶出租车隧道通行费补贴已达到20元/车次。本着公平、合理负担的原则,此次对出租车空载通行隧道不再单独制定相关收费优惠政策。
上一篇:新疆路高架怎么走 六大进出口您得看仔细
下一篇:为什么不直接说是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