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8月18日下午,在即墨市华山三路与兰岙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名司机喝了酒,结果导致三车在该路口碰撞。事发后肇事酒司机准备离开,被在此执勤的交警拦住,经测试,这名司机属于醉酒驾驶,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要挨“酒罚”。
当天中午,司机董某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席间喝了四五瓶啤酒,直到下午4时30分才散席,驾驶鲁B6TG××号小轿车沿华山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兰岙路路口时,因为酒劲发作导致观察不周、反应迟钝,不慎撞上横向驶来的一辆小轿车,这辆小轿车被顶得失控,又与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粘在一起,一起事故三车受损,另有一名女士受伤。
事发后,董某自知酒后驾驶违法,为了逃避处罚,他下车欲离开,被正在该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住。民警发现董某一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站都站不稳,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遂拨打电话报警。即墨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赶到后,对其测试,结果显示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8mg/100ml,是醉酒驾驶标准的两倍。
随后董某被带至医院抽血留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若血检结果也构成醉驾,那么董某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试的处罚,此外,他还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所有费用全由他个人负担。(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