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日讯 今天起,市内三区居民用水正式实施阶梯水价了。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的居民,每立方米3.5元;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
根据市物价局定价,自9月1日起,青岛市内三区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用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
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具体人数及水量增加的认定程序,由供水企业在制定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