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临近中午,黄岛公安分局交警一中队的交警正在辖区上海路和灵山湾路路口指挥疏导交通,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银灰色伊兰特轿车由南向北沿大珠山中路驶来,执勤交警示意该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交警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司机是一名男子,姓李,他只出示了驾驶证,称行驶证落在家里。
当民警询问他为何不挂车牌时,李某神色慌张,称车牌的固封螺丝被刮掉了,还没来得及安装,放在了家里。随后交警对该车做了检查,发现其前风挡玻璃上粘贴的车辆合格标识显示的号牌为鲁B××××3,经核查系该车车号。经进一步检查,交警又在该车的后备厢车垫底下找到了一副鲁B×××M的号牌和一本行驶证,经查询,系统内没有该号牌,李某有使用假牌假证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将李某和车辆带回中队调查。
据李某交代,这辆车是他从一个朋友那里购买的抵押车,车买来后,在收拾车辆的时候发现了这套假车牌和假证,他并没销毁或遗弃,而是藏在后备厢内,准备在跑高速时派上用场。李某称自己开车经常被抓拍,前些日子发生了追尾事故,前车牌被刮掉,后来干脆卸下了车后牌,一起放在家里,正好可以躲避电子设备的抓拍。再后来,干脆抱着侥幸心理一直没上牌,本想把假牌挂在车上应付交警,但是考虑到使用假牌假证要被拘留,在城区就一直没敢挂出来,只是上高速时用一下。
昨天下午,李某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被黄岛交警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被搜出的假车牌和假行驶证被没收并进一步调查。(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