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四大焦点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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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专车”:合法身份获准
主要内容:明确网约 “专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现状:网约“专车”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据几大网络约车平台不完全统计,各地“专车”注册量已近千万,其中占主体的私家车主要以两种方式“标榜”自己的合法性:一是强调 “共享经济”,用公益性的“合乘”“拼车”等形式立足;二是将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车主签约劳务公司,网络平台和乘客共同达成形式上的“四方协议”。这种运营模式下,网约“专车”责任主体难以落实、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表示,“专车”服务是一种带有法律规避性质的商业创新,但它和出租车行业准入管制目标并无根本性冲突,且社会效果正面,应承认“专车”服务的合法性,设置准入条件使其更完善。根据《指导意见》,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一旦变为营运车辆,私家车报废年限就变成八年,“这会让很多私家车车主打退堂鼓,尤其对滴滴、优步等私家车集中平台产生巨大影响,出租车行业也许会面临一轮大‘洗牌’。”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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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子钱”:平等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
主要内容:由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现状:“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是出租车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每天一睁眼就欠公司好几百元”,是出租车司机对高额份子钱的典型吐槽。而且,一些出租车公司上调“份子钱”和收费程序不规范。
专家解读: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虞明远表示,“份子钱”与出租车司机及出租汽车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鼓励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份子钱”更加清晰透明。
此外,专家指出,多地探索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带动出租车“份子钱”降低的重要举措。能否真正落实,应当做好监督、检查,避免出租车公司截留“红利”。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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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无偿使用打破经营垄断
主要内容: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现状:在我国,出租车市场长期被看做一种可以“经营”的资源。在数量管控和公司化经营中,形成了巨大的“奶酪”。以义乌为例,以往经营权使用费每车每年为1万元,取消后政府直接减少财政收入千万元以上。出租车牌出现了“公车公营”“合作经营”“挂靠经营”等模式。其中,“挂靠经营”经营权归属个人,炒卖突出。在湖南湘潭,一辆出租车牌照最高炒到40多万元。
专家解读:“无偿使用”打破了出租车经营垄断,动了利益的“奶酪”。“只有传统出租车规范有序了,再综合治理网络平台,才具备参照系和可行的条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孔卫国说。
“经营权期限制意味着经营权到期需要收回并重新投放。”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说,经营权限期使用,有利于城市管理部门对运力和占用道路情况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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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首次提出“政府指导价”
主要内容: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现状: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出租车定价权赋予了各省区市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由于涉及公共利益,需经过听证环节,流程往往持续很久。
专家解读:上海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石景明表示,此次交通部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是一大进步,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非常有利。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价格根据市场适度调节比较合理,政府指导价是更为合适的创新。
虞明远表示,出租车价格调整需要更为明确的细则。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