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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执法将有据可查
记者昨日从市运管局获悉,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文件精神以及细则,出台符合本市现状的管理办法和细则,对青岛的专车进行规范管理。
据悉,从今年春运开始,私家车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平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列入我市严厉打击范围。截至目前,我市查处私家车借助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运十几起,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被执法人员当场查处。除了没收其违法所得外,每辆车均按规定处以了5000元行政处罚。“下一步,还将坚决打击私家车上路非法营运。”执法人员表示,对为私家车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手机软件,暂时还没有监管依据,只能通过约谈督促其加强自身监管。不过,交通部这两个文件正式出台后,执法人员执法也有了依据。记者 吴帅
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介绍,两个文件重点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规范“专车”等新业态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出租车行业改革思路和重点举措。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出租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指导意见》分列二十个条目,对出租汽车发展定位、运力规模管理、经营权管理改革、经营行为规范、价格机制改革、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设计,用增量带动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车行业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和难题。
《管理办法》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管理办法》在国务院相关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对网约车经营行为作出了全面规定,特别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提出明确要求。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
聚焦
网络约车该堵还是该疏?
在过去的两年间,挟移动互联技术的 “劲风”,“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多种网络约车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收获服务好、价格低等赞誉的同时,网络约车也因为没资质、权责不清、缺乏监管的“野蛮生长”而遭遇多方质疑。面对新情况,如何规范市场秩序?如何让传统行业和新兴业态融合发展?
新生业态 堵还是疏?
“满大街都是拿着手机等专车的。”北京“的哥”朱红军抱怨说,自从专车出现,自己月收入减少了一半,工作量却几乎增加了一倍。
北京市民李婧却青睐手机约车:“有时手机约车比出租车还便宜,而且叫车更快、服务更好。”
用户数量的增长和用户习惯的改变,倒逼着中国交通业界重思出租车业的改革。
按照监管部门的思路,此次改革原则是“鼓励创新”。改革明确,将新业态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构建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鼓励专车发展是方向,但是专车必须接入行业城市的出租车管理平台。企业要逐步接受政府的规则,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通道。”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虞明远说。
新老衔接 如何发展?
新业态的出现,必将改变旧有的格局。在同一屋檐下,面对网络约车的“攻势”,“专车合法化”能否带来新老业态的共存共荣?
“此次改革就是要构建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说。
按照意见稿,改革将针对新老业态实行差异化管理:巡游出租汽车既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开展预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
“出租车司机与专车司机的矛盾,可以通过市场调节。”中国交通运输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昌认为,让出租车司机拥有成为“专车”司机的选择权,并逐步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打破垄断经营。
冷静看待 加强规范
技术的进步、市场的热捧让网络约车有望取得“合法”身份。然而,“互联网+出租车”属新生事物,并不完美,且行业管理规范还不健全,如何规范管理,尽量避免管理漏洞和负面影响,是此次改革面临的一大挑战。
“有些约车平台只需要司机通过网络上传行驶证照片,通过视频进行培训就可以成为专车司机。司机有无违法犯罪纪录、驾驶水平如何等管理不严,这里面就有安全隐患。”上海市民蔡梅梅说。
在意见稿中,监管部门提出要规范新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依法实施许可管理,市场运力规模调整主要通过设置不同的车辆准入条件实现。
滴滴快的总裁柳青表示,对“专车”的管理模式,可以通过平台认证,政府拿平台问责,关键是要研究出台一套合适的平台资质认证,确保平台具备相应的运营和信息安全能力。
透视四大焦点
焦点
1
网约“专车”:合法身份获准
主要内容:明确网约 “专车”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现状:网约“专车”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据几大网络约车平台不完全统计,各地“专车”注册量已近千万,其中占主体的私家车主要以两种方式“标榜”自己的合法性:一是强调 “共享经济”,用公益性的“合乘”“拼车”等形式立足;二是将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车主签约劳务公司,网络平台和乘客共同达成形式上的“四方协议”。这种运营模式下,网约“专车”责任主体难以落实、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表示,“专车”服务是一种带有法律规避性质的商业创新,但它和出租车行业准入管制目标并无根本性冲突,且社会效果正面,应承认“专车”服务的合法性,设置准入条件使其更完善。根据《指导意见》,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一旦变为营运车辆,私家车报废年限就变成八年,“这会让很多私家车车主打退堂鼓,尤其对滴滴、优步等私家车集中平台产生巨大影响,出租车行业也许会面临一轮大‘洗牌’。”
焦点
2
“份子钱”:平等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
主要内容:由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现状:“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是出租车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每天一睁眼就欠公司好几百元”,是出租车司机对高额份子钱的典型吐槽。而且,一些出租车公司上调“份子钱”和收费程序不规范。
专家解读: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虞明远表示,“份子钱”与出租车司机及出租汽车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鼓励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份子钱”更加清晰透明。
此外,专家指出,多地探索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带动出租车“份子钱”降低的重要举措。能否真正落实,应当做好监督、检查,避免出租车公司截留“红利”。
焦点
3
牌照:无偿使用打破经营垄断
主要内容: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现状:在我国,出租车市场长期被看做一种可以“经营”的资源。在数量管控和公司化经营中,形成了巨大的“奶酪”。以义乌为例,以往经营权使用费每车每年为1万元,取消后政府直接减少财政收入千万元以上。出租车牌出现了“公车公营”“合作经营”“挂靠经营”等模式。其中,“挂靠经营”经营权归属个人,炒卖突出。在湖南湘潭,一辆出租车牌照最高炒到40多万元。
专家解读:“无偿使用”打破了出租车经营垄断,动了利益的“奶酪”。“只有传统出租车规范有序了,再综合治理网络平台,才具备参照系和可行的条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孔卫国说。
“经营权期限制意味着经营权到期需要收回并重新投放。”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说,经营权限期使用,有利于城市管理部门对运力和占用道路情况进行调控。
焦点
4
定价:首次提出“政府指导价”
主要内容: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现状: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出租车定价权赋予了各省区市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由于涉及公共利益,需经过听证环节,流程往往持续很久。
专家解读:上海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石景明表示,此次交通部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是一大进步,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非常有利。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价格根据市场适度调节比较合理,政府指导价是更为合适的创新。
虞明远表示,出租车价格调整需要更为明确的细则。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