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胶州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被告王莉在质证过程中与原告张鹏发生激烈争吵,并将证据撕碎扔到法官和书记员脸上。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王莉被处以15天拘留。
26岁的王莉家住胶州市马店镇,做婚庆生意。今年3月认识了35岁的张鹏。15天后,她与曾离异的张鹏领取了结婚证。之后两人经常争吵,王莉将家里的家具、电器乱砸乱扔,并对公婆肆意谩骂。还把印有“张鹏不负责任,是骗子”等内容的传单四处张贴。因此,领证7天后,张鹏向胶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莉离婚。
据法官介绍,今年8月29日,我国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此后,“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和“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等四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将构成犯罪,会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成龙 通讯员 秦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