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此外,加油站自销售升级油品开始,要在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上加注“×号汽油(国Ⅴ)”“×号车柴(国Ⅴ)”“×号普柴(国Ⅳ)”或“×号普柴(国Ⅴ)”字样。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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