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极为迅猛而高效的城市化进程下,青岛扮演了成熟而富有诗意的角色。作为青岛主流大报,《青岛日报》不仅是时代与城市的见证者,更是记录者。而《青岛日报》开设的岛城首个房地产行业专栏,《青岛日报》楼市周刊成立十五周年来,不仅见证了青岛地产发展史,更是见证了青岛地产高速发展的黄金岁月。
回顾十五年以来《青岛日报》楼市周刊的房地产报道,可以清晰地洞见这个地产时代的精神属性:有精致的诉求,有疯狂的欲望,有充满戏剧性的变化,更有继续前行的力量。
2001年
二手房交易大门打开
2001年年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市房屋租赁中心、青房安居中心和专业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市商业银行延安三路支行等6家单位联手行动,打通二手房交易渠道,为交易提供多种便利,使二手房交易更为畅通;其次,逐步降低的交易契税也成为交易活跃的重要原因,交易契税由前年初的 6%降至去年底的1.5%,大幅调低的契税,极大地刺激了二手房买卖交易。
2001年9月3日,《青岛日报》楼市周刊报道,根据青岛交易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1至7月,全市二手房交易达5026户,较去年同期增长320%,几乎与商品房交易量持平,出现了二手房交易的第一次高峰。
2002年
首个钻石地块拍出
2002年10月9日,《青岛日报》楼市周刊报道,我市2002年第五次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于9月30日上午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举行,被业界称为“钻石地块”的市南区香港中路北侧海门路8号地块,最终被青岛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亚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建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楼面地价5120元/平方米联合竞得。有这样一些数字来为这块“钻石”作为诠释:总地价17233万元,约合每亩1731万元,每平方米约合2.6万元。这是青岛截止到2012年通过拍卖出让的最值钱的一块地,因此被人们誉为钻石地块。
2003年
非典改变人们生活
2003年,突如其来的SARS,在给国人以惊醒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的思索,健康住宅这样一个清新的词汇开始成为建筑设计的重点。
6月11日,《青岛日报》楼市周刊刊出《非典,改变了二手房的选择》,报道指出:“在非典到来之前,对大多数购房者来说,房屋的面积、楼层和朝向是其关注的首要因素,而房屋的通透性则往往不受重视。随着防治非典而提出的通风等各方面的要求,现在的购房者对房屋的选择条件上开始做出了一定的调整。”而这一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
2004年
8·31大限来临
2004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令,要求各省市在8月31日之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加以界定并处理完毕。8月31日之后,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4年12月15日,《青岛日报》楼市周刊报道,招拍挂使实力型企业显身手,在新的土地政策框架下,中小型的开发商将会面临资金、土地、后续开发等难题,开发难度远比以前要高,在新的时代中,大型开发商将凭借其实力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2005年
调控大幕拉开
2005年5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4号),首次展开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2005年12月28日,在《楼市》周刊年终总结报道中,本刊指出,稳定住房价格、调整供给结构、遏制投机需求是这次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三个关键点,在我市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6年
“90方”元年
2006年5月30日《青岛日报》: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意见》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5月31日,《楼市》周刊对此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指出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有关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等“硬指标”具有更强的强制性和操作性。
2007年
二套房调控开始
2007年9月2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即359号文,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明确要求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12月11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12月19日,《楼市》周刊撰文指出,同359号文件相比,《补充通知》不仅重点明确了第二套住房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同时,已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也将视为第二套住房。可以说,这是359号文件出台后,市场对二次置业的几种可能解释中最严厉的一种定义,无论是从内涵还是从外延上来看,都比早些时候对第二套住房的解释要深刻与广泛得多。
2005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施行《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
2008年
两改、两增、两扩、一改善
2008年11月19日,在回顾当年青岛房地产市场发展走向时,《青岛日报》楼市周刊文章指出,2008年青岛房地产具有深远影响的标志性事件就是1月初的“全市住房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最响亮的楼市宣言。2008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两改、两增、两扩、一改善”新目标:即努力实现“两改、两增、两扩、一改善”(“2221”)的目标要求。
2009年
楼市回暖地王频现
2009年12月30日,《楼市》周刊刊出《楼市神话》文章,指出市场回暖,房价飙升,曾经的悲观预期被彻底翻转,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市场上举牌的手不再“软”,全国范围内“地王”频现。7月份,市北区78号地块以8350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市北“新地王”诞生,也成为青岛土地市场升温的重要标志;9月份,李沧区兴华路35号地块先后经过了百余轮的竞价搏杀,终以3260元/平方米成交,李沧地价首次突破3000元/平方米;10月下旬,位于开发区薛鱼路南侧、环岛路北侧地块以13200元/平方米成交,创下青岛天价地块记录;12月中旬,位于市北区辽阳西路南、劲松七路东地块,起拍价为3000元/平方米,在经过长达160余轮竞价之后,以楼面地价6990元/平方米成交。
2009年1月20日起,我市开始施行《青岛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
2010年
史上最严厉调控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分五部分,十一小条,简称“国十一条”。
4月17日,国务院适时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青岛也在第一时间出台了“14条”。《意见》相关信息表明,岛城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
2011年
限购令、桥隧通车与《新婚姻法》
201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史称“国八条”。 1月28日,青岛版“限购令”出台,内容包括自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今年年底,在我市市辖七区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2011年7月1日,海湾大桥、海底隧道的建成通车,“桥隧时代”的到来,宣告“青黄不接”的结束。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8月31日,《楼市》周刊刊文指出这个解释主要有两条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2012年
以价换量成绩不凡
连续调控下,岛城楼市“疲态”难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其中9个城市环比下降,其中青岛环比下降0.2%,同比下降4.4%。2012年8月28日,《楼市》周刊刊文指出在资金、库存等各种压力下,岛城楼市以价换量成效明显。特别是7月份,根据青岛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新房月成交量高达10379套,是2012年以来首次突破1万套大关,其中新建住宅成交9512套。这同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中青岛环比下降0.2%、同比下降4.4%的数据相呼应,证明了岛城楼市以价换量取得了不凡的成绩。
2013年
国五条出台楼市“疯三月”
2月20日,“国五条”出台,出售自有住房将按20%征个税引发了众多购房者的恐慌。从国五条到青岛版国五条出台的一个月时间里,房产交易呈现疯狂状态。根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份,全市新建住宅成交14553套,环比增长206%,同比增长322%;六区二手房成交9668套,是去年同期的22倍,与去年前8个月的总和等量齐观。青岛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青岛楼市新建商品住房总成交量达119407套,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三月份贡献最大。3月31日,青岛版“国五条出台后,楼市回归平淡。
2014年
两限放开楼市松绑
2014年8月1日,黄岛、城阳两个区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个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继续执行限购政策;9月 1日,放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限购政策。9月23日,青岛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同时,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至此,青岛房地产历史上的限购限贷政策全面放开。
2015年
《青岛地产20年》特刊出版
2015年4月29日,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青岛日报报业集团主办、青岛日报承办的《见证·一座城的城长——青岛楼市20年纪念金刊》横空出世,不仅回顾了20年来青岛楼市的发展历程,铭记了城市建设的参与者,而且从土地、房屋、物业、市场等各方面详尽描述了1995年至今,20年来青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