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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卡已覆盖九成参保人 升级后可办理挂号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王晓雨 2016-01-08 12:58:18 字号:A- A+

    原标题:新社保卡已覆盖九成参保人    

    晚报讯 昨日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障卡管理处处长卢永华做客在线问政,就广受老百姓关注的新社保卡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针对参保人最关注的“一卡通”问题,卢永华透露,现在参保人持社保卡已经可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待遇资格确认和费用支付结算。近期,市社保局正与市卫生计生部门推广使用社保卡作为医院就诊卡。目前,社保卡已经具备相关的功能和条件,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正在进行各自医院的相关系统升级改造,等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参保人就可以持社保卡进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挂号、诊间结算、健康档案信息查询等事务,实现挂号、诊疗和费用结算等社保卡就医“一卡通”。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发放的新版社会保障卡已覆盖90%以上的参保人群。很多参保人换用了新社保卡后,在实际使用中,对账户激活、密码使用、余额处理等存在着较多的疑问。卢永华解释说,参保人只有携带本人新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后,新社保卡才能使用,正常情况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会在社保卡激活的当月月底注入卡内。

    虽然新社保卡中带有银行部分功能,但参保人如要查询新社保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交易明细,仍然需要登录到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的社保卡管理板块进行查询,或者到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社保卡合作银行无法进行明细查询。

    卢永华说,选择到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可以将本地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随同基本养老保险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具体可持由青岛市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社保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可随同养老保险关系一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到投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卡金一次性提取手续。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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