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残疾儿童信息一生一档特殊教育实行医教康教结合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电信办、市卫计委、市残联8部门联合出台《开展特殊教育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残疾儿童确诊、报告定点医疗机构制度,健康评估及入学安置制度,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合作制度,全面提升我市特教水平,并将建立残疾儿童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一生一档案,便于实施残疾儿童随访和跟踪服务。
我市将建立医教、康教结合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残疾儿童确诊、报告定点医疗机构制度。残疾儿童的确诊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生按照相关专业标准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出具诊断报告。二是建立残疾儿童健康评估及入学安置制度。市、区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残疾儿童进行健康评估和入学安置。三是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合作制度。特殊教育学校与定点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双向服务关系。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采取包校包片的方式,定期到学校开展专业服务,把医疗、康复服务从医院、康复机构延伸到学校,为学校及服务区域内的残疾学生提供医学检测、评估与康复训练服务。特殊教育学校要将在医疗和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以及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送教上门服务范围,为其提供教育服务。
为此,我市将建立残疾儿童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由市教育局牵头,依托市级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残疾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开发残疾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残疾儿童数据库和个人档案,实现信息共享,为实施残疾儿童随访和跟踪服务提供依据。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由残疾儿童教育信息报告系统、出生缺陷儿童信息报告系统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信息系统3个子系统组成。市、区市教育部门主要记录残疾儿童就学情况;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记录残疾儿童发现、筛查和就诊情况;残联部门主要记录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6-15岁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
《意见》要求市、区市财政部门分别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医教、康教结合课题研究,师资培训,聘请专家指导评估,康复设备配备,教材开发,教具和学具的制作与购置等。相关医疗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指导医生和指导康复治疗师等承担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费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市、区市分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