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5日讯 政府的决策执行效率和督查落实水平如何?公众如何参与政府的决策?从今年1月15日起,青岛市政府全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测评团或评议代表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与评估事项相关的群众和企业代表等构成,评估发现部门及个人不作为、乱作为或由于失职影响到市政府决策落实的,经有关部门查实,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方评估机制今年全面实施
1月14日,青岛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市政府决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政策决策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今后,第三方评估主体将对市政府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方评估主体是指委托方择优选择的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专业公司、有关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等,采用机构评估、公司评估、专家评估和公众评估的方式,对市政府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
未来,公众评估将作为重要的方式参与政府决策。由相关机构组织测评团或评议代表作为评估方,对市政府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测评团或评议代表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与评估事项相关的群众和企业代表等构成。
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均要接受评估
根据评估办法,评估对象包括: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市政府决策落实的其他实施主体。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一 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政策是否全面准确地得到贯彻落实,所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社会公众的评价及反映,各级各部门对政策的创新性落实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下步建议等。
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效率及完工预期,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责任及改进建议等。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落实的实际效果,工作任务进展预期情况,创新性推进重点工作的做法及成效,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改进建议等。
发现不作为将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第三方评估提出的改进建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采纳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工作措施,保障决策落实。落实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开展专项督查。
评估发现部门及个人不作为、乱作为或由于失职影响到市政府决策落实的,经有关部门查实,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经评估确认为优秀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成果的,应当及时总结推广。
《办法》特别强调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对象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干扰阻挠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开展,对敷衍应付评估活动、利用职权影响评估结果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到2017年1月14日止。(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