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24日讯(记者 任俊峰)为推进再生水的生产与应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青岛市物价局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市内三区再生水价格政策。
对市内三区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价格,继续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管理,每立方米最高不超过1.7元,具体价格水平可由供需双方在限定价格水平之内协商确定。
同时,要求再生水供应单位严格落实再生水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据了解,青岛海湾中水有限公司2015年为市内三区供应再生水量728万立方米。
名词解释: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