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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定金才发现房子被查封 女子买房遇难题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02-05 06:56:49 字号:A- A+

  明明知道自己的房屋因欠银行贷款被法院查封,但依然出售房屋,并隐瞒了这一事实,导致买房人交完定金后,无法完成交易。卖房人陈某和张某以及房产中介公司被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卖房人隐瞒了这一信息,属于无效合同,判决卖房人全额返还定金。

  2016年5月23日,孙女士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同陈某就李沧区九水路225号10号楼的一处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孙女士购买陈某名下的这处房屋。当天,孙女士向陈某支付定金3万元,陈某向孙女士出具了收条。第二天孙女士去网签的时候,交易中心说房屋被法院查封了。原来早在2015年12月4日,这套房屋就已经被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查封。

  卖房人陈某则辩称,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他告诉过孙女士,房子有问题,因为他欠了银行的钱,孙女士必须先交了首付,陈某还清钱后房屋才能过户,当时孙女士同意了。但陈某称,他不记得是否告诉过孙女士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双方约定的定金为7万元,提现金的时候原告的卡被提款机吞了,且原告身份证过期,无法提出现金,所以只给了他3万元现金。事后,他同孙女士商量先付首付款,将房屋解封,但是孙女士不同意,所以该交易没有谈成。陈某也一直未退还孙女士的3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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