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16日讯 (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两名“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朱某系湖南省邵阳市人,他在家乡一网站上加入“某旗舰店”群并在这个群里发现某软件和教程,通过这个软件可以改掉电商在网上物品的支付价格,选好物品付款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修改支付金额。后来其发现即墨某企业集团的APP有漏洞,便在下订单购买两件西装时,利用上述软件将每件商品的价钱改为1分钱。
朱某后在“某旗舰店”群中认识了易某,收取1288元的“学费”后,他向易某提供了上述软件,教授其如何修改卖家支付金额、以1分钱的价格购买商品的“歪招”,两人后共在上述企业集团下单购买12件商品。
即墨某企业集团的技术人员发现系统错误后,检查出20个问题订单,直接经济损失18280元。随后,该企业对向公安机关报警。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易某非法侵入有关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违法所得和经济损失均达到立案标准,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易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