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中央保利公园等青岛5个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确定

2018-11-16 16:26 来源:青岛日报
分享到:

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确定

涉及中央保利公园、海逸公馆等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李沧区中央保利公园、崂山区海逸公馆等5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这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包括:李沧区中央保利公园项目265套、湾头社区改造项目(文昌路820号)110套,崂山区海逸公馆项目192套、新宏路11号(锦绣河山、幸福里)项目798套、午山馨苑(西地块)项目2169套。

按照青岛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论,确定李沧区中央保利公园项目市场租金标准为18.50元/月.建筑平方米、湾头社区改造项目(文昌路820号)市场租金标准为14.00元/月.建筑平方米;崂山区海逸公馆市场租金标准为26.20元/月.建筑平方米、新宏路11号(锦绣河山、幸福里)项目市场租金标准为24.00元/月.建筑平方米。崂山区午山馨苑(西地块)项目根据装修标准及户内设施配套标准的不同,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1号、2号、3号、4号、8号、10号楼为30.20元/月.建筑平方米;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楼为26.60元/月.建筑平方米;9号、12号楼为29.00元/月.建筑平方米。

▲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考虑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的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上述项目户籍承租家庭的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三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四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记者 周建亮)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