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4时,静悄悄的讯问室内,涉嫌盗车的“聋哑人”睡得正香,嘴里却一张一合,说着梦话!“我确实是装的。没想到,说梦话的习惯装不了。”
辖区内发生了好几起电瓶车被盗事件,双流航空港派出所的民警蹲点坚守,前晚把盗车男子逮了个现行。可面对讯问,男子却咿咿呀呀,连比带划,还不会写字,请来手语老师和他交流。凌晨时分,民警在整理口供,男子在一旁垂头睡觉,呼噜声渐起。“回家”,一个男声划破讯问室的安静,民警们面面相觑:聋哑小偷能说梦话?!
辖区的车老被偷民警设点蹲守
5月8日晚上10点过,一名约30多岁的男子走到川大路金色校园广场。男子的举动很是奇怪,他先是走到工商银行门口,在一堆停放的电瓶车中来回徘徊,又东瞅瞅西望望。约10分钟后,男子坐到其中一辆红色的电瓶车上悠闲地抽起了烟,一边抽烟,一边东张西望,看到有人走过来,他就埋头耍手机。两分钟后,男子从兜里掏出一根铁丝,在电瓶车上捣鼓了不到一分钟,就将这辆红色电瓶车发动了。男子骑上这辆不属于他的车子,扬长而去。
其实,男子的一举一动已被在附近蹲守的双流航空港派出所民警监视到了。最近一段时间,辖区内发生了几起电瓶车被盗案件,派出所专门安排了几组警力在案发较多的地点蹲守,这名举止奇怪的男子已经被蹲守的民警发现,一直在密切的监视中。“追!”看到男子骑着车离开,民警一路驾车跟随,几分钟后,在大件路附近飞扬科技公司门口将男子拦了下来。
逮到嫌疑人自称聋哑还不会写字
“你在干啥子!”男子被民警拦下来后,面对讯问,却咿咿呀呀地比划着,还用手指着自己的嘴巴。“难道是聋哑人?”民警又找来纸和笔,男子在纸上乱画一圈,什么也没写,就把笔丢在一边,似乎在说,他不会写字。无奈之下,当晚11时过,民警找来一位手语老师协助审讯,男子才连比带划回答了问题。
据男子交代,他今年20岁,重庆合川人,是一名聋哑人,没上过学,几个月前来到成都准备找工作,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没钱回家才偷电瓶车。男子还强调,他是第一次偷车,希望能宽大处理。
睡着说梦话把他叫醒后还在装
凭着直觉,民警怀疑男子在撒谎,“第一次偷车,手法就如此娴熟?”不过,面对民警的进一步讯问,男子就始终不再理会了,还在讯问室内打起了瞌睡。
昨日凌晨4时许,静悄悄的讯问室内只有男子的呼噜声,整理案卷的民警却突然听到有人说话!几名民警面面相觑,都摇头表示不是自己在说话!大家这才发现,说话的人正是涉嫌盗车的“聋哑人”,他的双眼紧闭,头埋下来,睡得正香,嘴里却一张一合,说着梦话!民警侧耳倾听后,听到男子嘴里含糊说着“回家”“没什么”,尽管不是一句连贯的话,但听得出来,他具备说话的能力,也就是说明,男子并不是聋哑人!
听到男子的梦话,连民警都忍不住笑了。
叫醒男子,他显得极为不耐烦,仿佛在说“怎么打扰我睡觉”,又一边比划着,还把手合在一起,放在耳朵一侧,似乎在说“我要睡觉了”。看着男子逼真的演技,民警又好气又好笑,把他带到派出所监控中心旁,把刚才男子说梦话的一幕放了出来。
看到屏幕上自己一边睡觉一边说梦话的一幕,男子沉默了几秒钟,终于开腔了:“我确实是装的。”
法律链接
证据确凿没有口供也能定罪
《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案件中的朱某想以“零口供”的形式逃脱法律制裁,是不可能的事。
小偷:
以为零口供可以脱罪
这名姓朱的男子交代,他是一名老手,有过案底,一年前出狱后,听说对残疾人作案有宽大政策,便找来书本和视频,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自学简单的手语。男子称,他自学手语后,这还是第一次出来作案,没想到就被逮了个现行,心想既然被抓,那就试着装装聋哑人,“没想到,说梦话的习惯装不了……”
“他还是多聪明的,不过没走正道。”民警称,朱某竟然是自学的手语,在他们看来,还是学得有模有样,要是他把这些精力放在正道上,说不定还会有一番作为。
民警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即便朱某自始至终不开口,即使真是残疾人,但在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警方同样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他们在办案过程中,确实遇到过一些嫌疑人装聋作哑,企图以“零口供”的形式逃脱法律责任,但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
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双流公安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