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湖北籍17岁少年黄某,在柳市镇象阳,一时冲动下与卖淫的46岁失足妇女发生了性关系,因涉嫌嫖娼被警察当场抓获。
黄某父母常年在外地务工,与黄某分隔两地。15岁时,黄某辍学,背井离乡来到乐清,在柳市镇的一家工厂打工。5月13日晚上7时40分许,他下班经过柳市镇象阳一个路口,看到不远处有个40多岁的妇女拿着手帕向他不停地招手。觉得奇怪的黄某走近时,失足妇女葛某伸手试图拦下他,且挤眉弄眼扭着身躯连连问道:“小伙子,要不要小姐啊?”黄某禁不住诱惑低着头问:“多少钱?”葛某说:“一次40元,不贵!”就这样,黄某跟着葛某进了小出租房里,发生了性行为。就在黄某准备起身离开时,被推门而入的警察抓了现行。
目前,涉嫌嫖娼的黄某因未成年且是初犯不予执行行政处罚。同时,湖北籍46岁女子葛某涉嫌卖淫罪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