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一男子汪某因不满前女友张某与他人恋爱,竟持刀砍坏其新男友的宝马轿车。日前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向其提起公诉,汪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张某原是蚌埠市男子汪某的女朋友,后与其分手结交了新男友卢某,汪某对此感到难以接受。2012年11月1日凌晨3时,汪某在本市一家酒吧找到卢某,持刀砍向卢某的头部及右肩部等处,并用啤酒瓶砸卢某致其受轻微伤。汪某被前女友张某拉出酒吧后,余愤未消,又持刀砍向卢某停放在酒吧门前的白色宝马轿车的左车门、引擎盖等处,致该车多处受损。经蚌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造成该车1.6万元的损失。
今年2月,汪某与受害人卢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卢某各项损失3万元,卢某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认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遂从轻作出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