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会福利署委任的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检视了2008至2009年间的儿童死亡成因,发现部分个案乃因家长蓄意或大意令孩子死亡,其中13宗是父母向子女施袭令孩子致死,亦有4宗家居意外令孩子丧命,包括有家长在窗边为婴儿换片,讵料婴儿堕楼身亡。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表示,“家居也未必是最安全的地方”,不少意外都是家长警觉不足所致,呼吁家长提高警惕。
委员会分析,2008至2009年间由死因裁判庭审理的238宗18岁以下死亡个案,82宗属非自然死亡个案,其中18宗是儿童遭袭击,父母为施袭者的有13宗。报告显示,其中两名母亲杀害孩子后自杀,另外6人与子女一同自杀,其中一名家长获救却连累孩子送命。委员会指当中4名家长因感情纠纷而轻生,另两人则承受欠债压力。
两年13童遭父母杀死
除了蓄意袭击,不少卤莽父母令子女无辜丧命。有家长替婴儿换尿片期间,一时疏忽令孩子滚出窗外堕楼,委员李丽云质问,“为何换尿片要在窗旁进行?”其他个案包括把戒毒用的美沙酮放进雪柜令孩子误服、拖地后孩子滑倒脑出血致命,另有6名婴儿则与家长同床时猝死。
26宗自杀 最小9岁
同时,在82宗非自然死亡个案中,最多是自杀,共26宗,年纪最小的只得9岁,负责自杀个案分析的委员熊思方指出,21名死者死前曾向朋友透露过有意寻死,建议年轻人如发现朋友情绪有异,应立即通知长辈,“宁愿不讲‘义气’,把其自杀念头告知大人,实时求助”。今次是委员会首份正式报告,就防止儿童死亡提出21项建议,包括教育家长,较两年前的先导报告共65项建议少。社署助理署长冯民重表示接纳委员会的建议,又称已为家长举办多项小组活动,让他们学习抗逆之法,并教导子女。
检讨委员会委员许宗盛指出,子女对其生命有决定权,家长不应把子女视作自己的物品,又提醒市民如发现邻居提及一些孩子的一些悲观话语时,应立刻寻求社工或专家介入。